中国官方一周内数度发声 重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
来源:中新网 作者: 2013-05-09 14:08:00
资料图。
中新网5月9日电(王珊珊) 近来,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事件频发,中国官方一周内数度发声,表示将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中国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力度空前。
5月2日,公安部公布了各地公安机关在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中侦破的十起打击肉制品犯罪典型案例;
5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
5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严格食品安全监管,严打肉类产品掺假售假等行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让“严惩重处”成食品安全治理常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不能再以罚代刑,必须使违法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处。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若因渎职或玩忽职守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可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食品安全犯罪触目惊心
5月2日,公安部公布了各地公安机关在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中侦破的十起打击肉制品犯罪典型案例。老鼠肉、狐狸肉加明胶等材料就变身羊肉;鸡爪浸泡在过氧化氢水中每天卖出600斤;病死猪肉、注水猪肉横行菜市场,触目惊心……
“羊肉串是老鼠肉做的!”不少消费者难以接受家长用来吓孩子的假定被证实。而看到公安部公布的食品犯罪案例,更有网友大呼:犯罪分子的造假手段已经超出想象力,我们还能吃什么?
而经过媒体曝光,山东潍坊农民用剧毒浸泡生姜的消息,引发了更为广泛的恐慌。一时间,全国范围查禁山东毒生姜。当地姜农明知剧毒农药的危害,“只外卖自己不吃”,却不知损害的不仅是全国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更损害了山东姜农的品牌口碑。
国务院:严厉打击肉类掺假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目前,中国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问题十分突出,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带来了极大危害和影响。西方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工作,主要是与致病性微生物等有害物质做斗争。中国在与致病性微生物等有害物质做斗争的同时,更要花费极大的精力与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
李克强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抓好当前农业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平稳等工作。会议指出,继续落实生猪规模化生产扶持政策,通过增加国家和商业储备等多种方式加大猪肉收储力度,稳定猪价,提振养殖信心。抓紧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机制。
会议还要求支持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畜牧良种补贴等资金,加大对生产大县的扶持,增加牛羊肉供应。严格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肉类产品掺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涉嫌食品安全犯罪坚决杜绝以罚代刑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要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必须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依法移交,坚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使违法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处。同时,配合有关部门从严查处食品安全监管失职渎职行为,决不纵容姑息。
5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明确界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而对于监管部门,根据《刑法》第四百零八条规定,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完)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