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公开通报4起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
来源:中新网 作者: 2013-04-12 13:18:00
中新网4月12日电 据国土资源部网站消息,国土部今日公开通报4起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其中包括:安徽省安庆市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管委会违法批地案、四川省遂宁市东乘车辆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河南省兰南高速社旗县连接线道路违法占地案、河北省迁西县渔户寨勤胜铁选厂违法采矿案等。
一、安徽省安庆市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管委会违法批地案
2011年3月,安庆市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与泰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发公司)签订化工项目投资协议,约定由管委会负责,采用租用或其他方式,确保泰发公司用地。2011年6月,管委会发出土方平整通知,同意泰发公司进行土方平整、实施占地行为。7月,该公司动工建设占地331.57亩,建成泵房、消防池和化工储罐等设施。
2012年1月,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大观分局巡查发现后,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于6月立案查处。8月,安庆市国土资源局责令管委会废止批准文件,收回违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同年9月,管委会给予工程建设局副局长高磊行政记过处分。
二、四川省遂宁市东乘车辆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2011年11月,遂宁市东乘车辆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以租代征占用安居镇马堰村、玉丰镇胡琴村集体土地103.26亩(耕地88亩),修建厂房和工棚。遂宁市安居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巡查发现该违法行为后,当日送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2012年3月,安居区国土资源分局立案查处此案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东乘车辆有限公司退还违法占用的土地,没收违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21980.1平方米,并处罚款103.2605万元。
目前,该公司已将违法占用的土地退还集体经济组织,缴纳了罚款。安居区国土资源分局已将没收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移交安居区国资委,将涉嫌犯罪有关材料移送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分局;安居区纪委已给予安居镇政府负责监督用地情况的工作人员刘勇党内警告处分。
三、河南省兰南高速社旗县连接线道路违法占地案
2011年7月,社旗县公路局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郊乡代营村、谭营村和唐庄乡冀岗村土地544.6亩(耕地529.4亩),修建S240线兰南高速公路方城站出口至社旗县城西段改建工程,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1年7月,社旗县国土资源局巡查发现后,立即下达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作出行政处罚:没收非法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罚款726.5万元;并将该案移送社旗县公安局,向社旗县监察局提出行政处分建议,向社旗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目前,罚款已全部缴纳到位,地上建筑物已依法没收。2012年6月,社旗县公安局依法对破坏耕地行为立案调查;社旗县监察局给予社旗县公路局局长谢明伟行政记过处分。
四、河北省迁西县渔户寨勤胜铁选厂违法采矿案
2009年12月至2012年7月,迁西县渔户寨勤胜铁选厂(合伙企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违法开采铁矿(位于渔户寨乡黄槐峪村),相继形成10多个违法采矿点,违法开采铁矿5.97万吨,违法所得310.69万元,并造成农用地严重破坏。
2013年1月,迁西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对勤胜铁选厂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310.69万元,并处罚款155.34万元。2013年2月,迁西县人民法院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作出刑事处罚:判处勤胜铁选厂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刘汉生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勤胜铁选厂股东刘江芹有期徒刑一年,勤胜铁选厂股东高仕峰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勤胜铁选厂厂长刘汉富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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