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云南调查官员为情人私搭乱建:双方系合法夫妻
来源:中广网 作者: 2012-12-13 13:59:00
第五媒体 第一时间 彩信发送 每天两期 移动用户发送短信QLWB至10086轻松定制
每月资
费三元
费三元
12月12日,针对网民反映云南省纪委办公厅主任张槐斌的有关问题,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以通报的方式做出回应,称张槐斌与马庭皛为合法夫妻,网民反映失实;顶层楼房系张槐斌2004年购买,为方便外地工作的女儿回家时居住,在阳台位置搭建了一间约8平方米的书房,另搭建有约6平方米的洗衣房一间。
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通报”全文如下:
1、经核实,张槐斌同志与马庭皛同志系合法夫妻,于2008年10月17日登记结婚,结婚证号:五结婚字(2008)5444号,网民反映失实。
2、张槐斌同志于2004年10月购买了701号顶层现住房,使用面积30余平方米。为方便在外地工作的女儿回家时居住,用铝塑板在房屋南侧阳台位置搭建了一间约8平方米的书房,在楼顶露台搭建了一间约6平方米的洗衣房。(念新洪彭锡)
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通报”全文如下:
1、经核实,张槐斌同志与马庭皛同志系合法夫妻,于2008年10月17日登记结婚,结婚证号:五结婚字(2008)5444号,网民反映失实。
2、张槐斌同志于2004年10月购买了701号顶层现住房,使用面积30余平方米。为方便在外地工作的女儿回家时居住,用铝塑板在房屋南侧阳台位置搭建了一间约8平方米的书房,在楼顶露台搭建了一间约6平方米的洗衣房。(念新洪彭锡)
吴立州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