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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潮南12·4纵火案”续:海绵或是致命“凶器”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   2012-12-12 11: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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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汕头潮南12·4纵火案"续:海绵或是致命"凶器"

“汕头潮南12·4 纵火案”续闻

海绵或是致命“凶器”

羊城晚报讯 记者郑旭森、通讯员孙江敏报道:昨天上午,记者从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获悉,造成12 月4 日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新溪西乡一文胸加工作坊14人死亡和1 人重伤的火灾元凶, 很有可能就是海绵。据悉,火灾发生后,广东省、汕头市两地刑侦、火灾调查专家连夜调查取证, 认定该火灾事故是人为放火所致, 并迅速将犯罪嫌疑人刘某云抓捕归案。公安刑侦部门对死者尸体进行尸检,初步认定均为烟熏窒息致死。

一个只有30 多人的小作坊,在上班时被人纵火的情况下,为何会造成14 死1 重伤的惨剧? 这与该作坊存放大量的可燃、易燃物质有很大关系。

调查显示, 该起火作坊主要生产内衣,建筑内存放大量原料及成品、半成品,原料中多为海绵、化纤布料等易燃物品。从火场成功逃生的员工反映, 当天火灾发生前,他们正在上班,没有闻到异常味道。火灾发生得很突然,火势发展很迅猛,并伴有大量黑浓烟雾,很快整个建筑内充满烟雾。

据介绍, 海绵的主要成分是聚氨酯。

近年来,许多恶性火灾事故,均与聚氨酯有很大关系。这主要因为聚氨酯泡沫燃烧非常迅猛,并产生大量致命剧毒物质。其燃烧产物中含有剧毒氰化氢气体,短时间内吸入高浓度氰化氢气体,可立即呼吸停止而死亡。一项实验表明,聚氨酯材料经点火后,10 秒钟内就能迅速蔓延, 形成熊熊大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雾;30 秒钟后,就能形成全面燃烧,浓烟充斥整个实验房间。一系列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调查表明, 采用聚氨酯海绵装修的场所,一旦发生火灾,人群必须在极短的时间内撤离,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吴立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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