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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医”尚未见着面 “孙子”早已把钱骗

来源:青岛大众网   作者:   2010-11-23 10: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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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是好心帮人,不想却落入骗子全套,被所谓的“神医的孙子”骗去大笔“消灾钱”。近日,胶州市法院对这一起诈骗案件作出判决,四名骗子自愿认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情:“神医”帮消灾 烧香后钱还能回来

    诈骗人事先物色好五六十岁的中老年农村妇女作为猎物,由姚某出面,“巧遇”受害人,称自己第一个女儿得病死了,现在又有一个儿子又得了重病,问老人是否知道附近有一位老神医。这位“神医”乃是骗子虚构出来的,被骗老人当然没听说过。这时骗子周某出场,称自己知道姚某要找的神医,主动要求带姚某去。姚某则要求老人和她们一起去,老人不自觉地跟两女骗子一起走了。

    途中,两名女骗子在交谈中就把老人的家庭情况都摸清了。老人不知道,她们身后还跟着一男骗子严某,严某把三人的谈话都记在心里。

    等到了“神医”的家,骗子杨某登场,声称自己是神医的孙子,神医今天有事,不能见陌生人,但可以由自己向神医转述。杨某进家后,严某随即将老人的基本情况告诉杨某。杨某便从家中出来,说老人的孩子或孙子将遇车祸或要得重病,需要花钱破解,不能把这事告知家人,杨某又把老人的家庭情况说得头头是道。老人便信以为真,回家拿出积蓄给杨。杨某给老人三柱香,又称钱财会在烧香后回来,等老人发现上当后,骗子早已消失。

判决:自愿认罪并退还赃款获轻判

    胶州市人民检察院以胶检刑诉(2010)第44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某、严某、姚某、周某犯诈骗罪,于2010917日向胶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胶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宋爱芹出庭支持公诉,被告四人到庭参加诉讼。诉讼期间,胶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本案需要补充侦查为由,建议法院延期审理,法院依法延期审理一次。现该案已审理终结。

    据了解,被告四人均为平度市农民,小学文化。胶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某、严某、姚某、周某经预谋后先后5次骗取被害人人民币180112.1元,金戒指、金耳环等财物若干。为证实该指控,公诉机关提供了报案记录、案件来源、抓获经过、情况说明、被害人陈述、指认现场笔录、户籍证明及被告人供述等证据。被告四人均自愿认罪,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无辩解。胶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公诉机关指控的一致,并查明,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人退赔赃款人民币45100元,均已发还给五被害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严某、姚某、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民个人的合法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能自愿认罪,均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均能积极退赔、缴纳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杨某、严某、姚某、周某犯诈骗罪,各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四人均已缴纳)。

被害人:愿意给骗子悔过自新的机会

    笔者见到几名前来领取发还案款的受害人,这几位都是典型的农村妇女,是在农村集市或乡间道路上遇到的骗子,说起被骗时的经历,她们有的至今仍不明白,杨如何能把她们的家庭情况知道的一清二楚。她们表示,知道被骗后,又心疼钱,又怕乡邻议论,好长时间都羞于出门,还有的气出病来。有的说着说着又落下泪水。当法官征求她们对被告人的处理意见时,他们表示,虽然被骗子害得好苦,但既然钱已经要回来了,就给被告人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同意对被告人从轻处罚。让笔者不由得感叹这些老人的善良和无辜。(通讯员 刘素虹 王丽卿)

萧淦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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