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125年4月14日 星期一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

投稿信箱:

当前位置:首页 > 维权

温州一专卖店播《梦里水乡》被诉赔偿7500元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2010-04-29 14:40:00

第五媒体 第一时间 彩信发送 每天两期 移动用户发送短信QLWB10086轻松定制
每月资
费三元
   中新网温州4月29日电 (记者 李飞云 通讯员 高欢)浙江温州市五马街的红蜻蜓专卖店,因未支付使用费播放背景音乐《梦里水乡》,被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告上法庭。此案日前在鹿城区法院审结,“红蜻蜓”赔偿音著协7500元。

  2010年1月14日,在两位公证人员的监督下,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委托代理人邱林峰对温州市五马街136号标有“红蜻蜓”的商铺所播放的音乐进行录音,录音曲目包括歌曲《梦里水乡》。

  音著协:要求赔偿2万元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诉称,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五马一店,未经许可,亦未支付相应费用,擅自将歌曲《梦里水乡》作为背景音乐公开播放使用。侵犯了著作权人音乐作品的表演权。要求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五马一店立即停止公开播放歌曲《梦里水乡》,并要求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五马一店赔偿2万元。

  红蜻蜓:属合理使用范畴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五马一店辩称,被告店铺播放的音乐是购买的正版CD音碟,对于录音录像制品并不存在所谓的“表演权”。虽然涉案音乐作品《梦里水乡》的词曲作者对这首歌享有著作权中的表演权,但被告购买的是通过其制作公司制作的正版CD音碟进行播放,属于合理使用范畴,并没有侵犯其表演权。被告店铺播放音乐,只是创造了一个轻松的环境,并不是必须的经营行为。

  协商和解,赔偿7500元

  经法院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五马一店立即停止公开播放歌曲《梦里水乡》;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五马一店赔偿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经济损失7500元,若未履行,音著协有权按照其诉请的赔偿金额2万元申请法院执行。(完)

于娜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