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125年4月14日 星期一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

投稿信箱:

当前位置:首页 > 维权

拿假协议诈骗186万 房地产公司经理被判15年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张同顺   2010-02-05 09:41:00

第五媒体 第一时间 彩信发送 每天两期 移动用户发送短信QLWB10086轻松定制
每月资
费三元
    半岛都市报2月4日讯(记者 张同顺) 本市某房地产公司和某服务公司签订协议,共同开发一综合楼项目,但房地产公司在约定时间内没将款项筹齐,协议本该自动失效,但房地产公司经理伪造了协议书,开始以交纳工程投标保证金的名义圈钱,4个月时间诈骗了4家公司,骗得186万元。近日,市北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房地产公司经理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372万元。
 
    据了解,被告人杨某,今年53岁,初中文化,是本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经理。2009年5月,杨某因涉嫌诈骗被警方抓获,随后被提起公诉。市北法院审理查明 ,2005年9月,杨某代表自己的房地产公司与某服务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协议书》,双方约定,协议签订后15日内,房地产公司必须投资3800万元 ,否则双方协议失效,但房地产公司并未投资,该协议失效。协议书失效后,杨某伪造假的协议书 ,并编造自己仍在继续开发该项目的事实,骗取他人信任,从2005年12月到2006年3月,向他人收取工程投标保证金186万元,其中一家公司被骗160万元。

    法院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投标保证金达186万元拒不退还,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杨某自愿认罪,尚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系初犯,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因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372万元。

于娜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