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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欺客宰客的“虾闹”现象说不

来源:大众网   作者:宋佳   2015-10-07 22: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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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宋佳)“十一”黄金周刚刚落幕,火爆的不仅仅是各大景点,发生在岛城“虾闹“现象着实也“火”了一把。近日, 大排档千元一盘的天价虾引发网友热议,点菜前38元一份的大虾,结账时竟然变成了38元一只,一盘虾竟高达1500余元,着实令人咂舌。目前,青岛市北区物价局对涉事商家作出罚款九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

  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旅游已成为休闲度假的主流,且逐渐成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个元素。旅游度假原本是一件愉悦身心的乐事,吹着海风放松疲惫的心情,喝青岛啤酒品特色海鲜陶冶陶冶情操,可谓妙哉。可是从南京来青岛玩的朱先生点了份蒜蓉大虾被索要1520元,点菜前告知38元一份,结账时却变成38元一只。如此“虾闹”,让原本快乐的旅游就此画上句号。

  旅游是窗口行业,旅游从业人员的一言一行,代表着当地旅游的整体形象。青岛作为全国著名旅游城市,热情好客,拾金不昧的友好形象深入人心,成为岛城向世界人民展示的窗口。但是,再优质的硬件设施,不良商家为了自己的蝇头小利,最大限度的诈取游客的钱财,就会严重地影响着整个城市的美誉度,如若从业人员不作为不给力,更是对受损的城市形象雪上加霜。

  而且,欺客宰客本身也是一个目光短浅饮鸩止渴的行为,更是一种杀鸡取卵的愚蠢做法。看似在短时间内通过非法途径取谋取了暴利,做上了“一夜暴富”的发财梦,实则是丧失了游客的信任,也失去了回头客再度光临的机会。

  不可否认,青岛作为浪漫梦幻般美丽的海边旅游圣地,游客在合理的范围之内适当多花一点钱从而收获一次难忘的度假之旅,这种做法也无可厚非。可令人震惊的是,在“十一”国庆长假游人如炽的岛城却发生了一起令人蒙羞的“虾闹”事件。不良商家敢“如此猖狂”,除了骨子里缺失和匮乏的道德血液,还有被金钱冲昏头脑只顾一味逐利的“钱规则”使然,因此根本不把游客的权益放在眼里,为所欲为。

  在笔者看来,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旅游乱象抑不是三两天形成,因此要肃清之也绝非一日之功。“重拳”猛击固然可以对“虾闹”事件起到“霜打茄子”的效果,可是,但又能保证“春风吹又生”后不会再崛起“鱼闹”、“蛤蜊闹”等旅游乱象呢?所以,唯有长效的监督与惩戒,才是彻底扼杀“虾闹”等旅游乱象的“敌敌畏”。

  让不良商家的坑蒙拐骗不再“死灰复燃”,编织一张严密的旅游乱象防护网迫在眉睫,而法律就是防护网最牢靠的组成部分。此外,商家的骨子里多流淌正能量的“道德血液”, 具备最起码的职业道德,而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监管等方面应多给力,强化法律手段,共同对欺客宰客行为决不姑息,向欺客宰客的“虾闹”现象说不!

初审编辑:郭亮华
责任编辑: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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