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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在卫生间摔骨折 城阳喜来登酒店不露面?

来源:信网   作者:   2016-11-04 09:00:00

关键词: 城阳;喜来登酒店;客人骨折;不露面

  服务以及环境舒适度应该是每位顾客挑选酒店的第一标准,但是近日,来自北京的赵先生却因为自己当初的选择十分糟心。原来,2015年3月15日,赵先生来青岛出差,入住了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文阳路271号的宝龙福朋喜来登酒店(以下简称喜来登酒店)。当晚,由于卫生间排水系统堵塞,地面大量积水,导致赵先生洗澡过程中摔倒,造成右股骨转子间粉碎性骨折。事故发生后,喜来登酒店却将此事的处理权交给了上海某保险公司,再未出面。由于双方协商不成,此事至今仍未解决。对此,信网致电喜来登酒店的韩经理了解情况,但被告知其不方便透露具体情况。

  受伤后酒店不管不问 

  2015年3月15日,赵先生来青岛出差,由于认为位于青岛市城阳区的喜来登酒店服务以及住宿环境较好,便选择了该酒店入住。

  当晚洗完澡后,由于酒店卫生间的排水系统堵塞,地面大量积水,在赵先生十分小心的情况下,仍致其摔倒在地。“当时就不能动了,被送到医院诊断后发现,是右股骨转子间粉碎性骨折。”赵先生说。

  据赵先生介绍,洗澡前他发现,酒店为了防止地漏反味,所以用一层小脚垫将其盖住。正是因为这,所以才导致洗澡后地漏排水不及时,地面大量积水。“卫生间内没有任何的警示标志,也没有任何的防滑措施,他们的安全设施实在太不健全了。当初就是因为喜来登名气大,觉得服务肯定也好,才选择它入住,太让人失望了!”赵先生对喜来登酒店的服务十分不满。

  而就在赵先生在青岛住院期间,发生的事让他更加气愤。原来,喜来登酒店并没有派出相关人员处理此事,而是委托上海某保险公司来全权处理此事。“来了之后也不说自己是哪个保险公司的,就说以后跟酒店有关的事都找她。走的时候连个电话都没有留下,至今我都不知道她是哪个保险公司的。”

  后来经过赵先生了解,原来酒店购买了一种“公众责任险”,酒店出事后,都是由保险公司来处理此事。

  由于不同意保险公司的赔付方式,赵先生已经将此事诉讼至城阳区上马人民法院,目前法院正在协调处理此事。

  喜来登称不方便透露具体情况 

  11月3日下午,信网与喜来登酒店的韩经理取得了电话联系,“我现在不方便透露这事的具体情况,想了解的话找我们负责媒体对接的同事了解吧。”韩经理说。

  当信网询问是否可以提供喜来登酒店负责媒体对接工作人员电话时,遭到了韩经理的拒绝。

  目前,距离事情的发生已经一年零七个月,赵先生已经回到了北京,其受伤部位仍未痊愈,行走时仍十分疼痛。“那次摔伤已经严重影响了我的日常生活,后来我也鉴定过,是九级伤残。而且医生告诉我了,目前的恢复情况不容乐观,不排除有股骨头坏死的可能。”赵先生说。

  正如当时全权代表喜来登酒店处理此事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所说,喜来登酒店再也没有出面处理过此事。“虽然有了保险,但是作为一个大酒店,先不说服务设施不够健全,最起码处理事情的态度总该有吧。客人受伤了连个道歉都没有,直接让保险公司出面,然后就再也不管了,也太不负责任了!”赵先生提起此事仍然十分气愤。

  事后,赵先生要求酒店出具安全验收合格资料,但是其一直没有提供。“我花了钱,却没有享受到该有的服务和安全。我先在不仅是要赔偿,还要求喜来登酒店对我将来可能发生的后遗症负责。”赵先生说。

  酒店应承担赔偿责任 

  信网就此事咨询了山东首辰律师事务所的吴芝容律师,据吴律师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当侵权责任。消费者可与酒店协商解决此事,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像赵先生这种情况,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对酒店应该承担多少责任作出判决。虽然酒店已经投保,但是并不表示其不再承担责任赔偿,这个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吴律师说。

  信网全媒体记者 岳祥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王梦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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