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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议先交钱后送货的行规该改改了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   2010-01-26 16: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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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老传统,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被打破,人们在买家具、家电、建材、房产等产品时,往往遭遇商家的霸王条款――先交钱,后送货。而货物一旦出现问题,维权却是难上加难。

  在正在召开的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省政协委员、省作协副主席冷梦以自己的经历来斥责商家这种不良行为。她在西安一家具城买了一套家具,商家称必须要先交钱订货,晚些时间才能交货,而这已经成了家电家具等行业的行规。等交货时,发现家具与自己所订的并不完全一样,还出现有裂缝,然而钱已经交了,找商家退货时,原来的“热面孔”变成了“冷脸蛋”。她找来律师,拿着政协委员证,与商家谈判,依然无法解决,最后她只好找工商局投诉,几经周折家具才得以退货。“普通市民遇到这样的情况,维权有多难更不用说了。”

  冷梦的遭遇不少委员有同感。有委员建议有关部门对此现象进行整顿,改变先交钱后交货,退货难的现象。

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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