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作案14起偷车14辆 男子望风10次获刑14年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 2010-08-10 09:07:00
费三元
平时盗车,刘某负责望风,几个月时间内,盗窃各种轿车14辆,案值近87万元。团伙其他成员都被抓住并被判刑,刘某逃跑9年后也被抓获归案。8月8日,记者从城阳法院了解到,近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4年。
“这个盗车团伙很疯狂,曾流窜市北、城阳、即墨和平度,7个月时间盗窃轿车14辆,案值近87万元。”8日,城阳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告诉记者,盗车贼有时一晚上从市北区盗车后,又流窜到即墨继续盗车。
经查,被告人刘某伙同李某、孙某、李某某、李某先等人(均已判刑)交叉作案,利用晚上和凌晨时机,流窜到居民小区盗取轿车14辆。2000年3月27日晚上,被告人刘某伙同李某等人,窜至城阳区棘洪滩街道一社区,用自制的工具盗窃本田轿车一辆,案值72600元,后由刘某联系销赃得款1万余元;当年5月13日凌晨,由刘某望风,他们在平度市一村庄盗窃一辆桑塔纳轿车;当年8月12日凌晨,刘某等人来到城阳街道某社区,盗窃一辆10万元的轿车。
“刘某早在20年前,因为犯抢劫罪曾被市北法院判处4年有期徒刑。”城阳法院法官告诉记者 ,1971年出生的刘某,在 1988年6月底因为抢劫被判刑。刘某当时是一名少年犯 ,服刑期间结识了此案主犯,出狱后两人成为朋友,刘某后来成为盗车团伙的一员,主要负责望风。
“由于刘某在盗窃车辆时为同伙望风,因此法院判决时将其视为从犯。”据法官介绍,“主犯等人当年即被抓获后来被判刑,刘某一直在逃,2001年3月被警方网上追逃,2009年12月被城阳警方刑事拘留。”法官告诉记者 ,当时盗车团伙盗窃14辆轿车,其中案发后追回6辆并发还失主。
城阳法院近日审理认为,刘某与他人交叉结伙作案,构成盗窃罪。经查,刘某在14次盗窃车辆行动中,有10次负责望风,在犯罪中起着次要作用,系从犯,法院一审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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