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男子实习期内酒驾 领证半年将被注销
来源:大众网 作者:高玉清 2014-03-07 08:54:00
大众网青岛3月6日讯(记者 高玉清 通讯员 陆斌)“要罚多少钱啊,以后我还能不能再重新考试啦”昨天上午,胶州市交警大队查获一名酒后驾车的驾驶员。经查证发现,驾驶人王某某在去年刚领到驾照。因酒后驾车,实习不到半年的驾照面临被注销。
3月5日早高峰时间,胶州交警一中队民警在兰州路与常州路路口执勤时,发现路口南侧等红灯的一辆面包车老是向后溜,为了防止追尾,后面的车也跟着往后移,“我看到这辆车老是在后溜,不知道驾驶员是没有感觉到,还是故意的,后面的车辆都开始按开喇叭了”执勤民警对记者说。当驾驶人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他闻到了一股酒气从驾驶人嘴里飘了出来。
“这么早就喝酒了啊”“没有啊,俺就昨天晚上喝了一点”。由于酒味太大,民警要求驾驶人配合做酒精呼气测试。“没有事。昨晚喝的,我很清醒,抽血检测都不要紧”。王某某表示,前一天晚上他与朋友聚会,因为高兴多喝了一点酒,早晨起来脑子也很清醒,感觉没事就开车出来了。
“怎么会呢?昨晚上的事了,我现在很清醒啊。” 经检测显示王某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77.74mg/100ml,属酒后驾驶。根据法规,将给予王某某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王某某对自己的“隔夜酒”后悔不已。可是后悔只能让自己增加一次深刻的教训,不能改变法律的制裁。同时经核对驾驶证信息,该驾驶证初次登记日期为2013年9月13日,就是说该驾驶证还在实习期内,王某某的驾驶证将被注销。
胶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根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应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要视法律为儿戏。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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