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16项医保业务当场办结
来源:福州晚报 2015-03-05 15:25:00
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2月16日正式对外服务,4月30日前,全部事项都将入驻,包括社保、医保、公积金、侨台籍身份认定等关系到市民个人的事项,基本可“一站搞定”。
个人社保业务到服务中心办理
目前,市民服务中心已入驻6个办事窗口单位和3个配套单位,可办理90余项事项;4月30日前,全部356项事项都将入驻市民服务中心。
昨天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一楼的社保窗口只能办理个人业务,主要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登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和社保数据修改3项个人业务,企业社保和退休社保业务仍需前往晋安区后浦路6号市劳动保障大厦办理。
市区3个地方可办医保业务
入驻市民服务中心的许多业务已实现同城通办。目前医保业务市区就有3个地方可办理,大家可就近选择:市民服务中心,地址为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地址为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1层~3层;仓山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地址为闽江大道238号金山文体中心一楼。
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入驻市民服务中心,共可办理25项业务。其中,门诊特殊病种确认审核、社会保障卡补卡、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续保登记、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续保登记、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停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医疗保险待遇确认、用人单位职工退休医疗保险待遇确认、家庭病床审批、转诊转院审批、异地医疗登记、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变更登记、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登记、职工生育保险续保登记、职工生育保险停保登记等16项医保业务可当场办结。
全市11个服务点可办出入境业务
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市出入境管理处窗口位于二楼,开设12个办证受理窗口。从服务中心启用提供服务以来,出入境业务最为繁忙,办事的市民常常排起长队。
据介绍,办理出入境业务全市共有11处服务点,分别是: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仓山区行政服务中心、晋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福兴大道22号鼓山福兴投资区管委会大楼一层)、福清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福清元洪路528号公安科技大楼)、长乐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长乐吴航路475号政法小区)、马尾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马尾区罗星西路15号马尾区行政服务中心)、连江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连江县凤城镇丹凤东路13号)、闽侯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闽侯县新区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闽清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闽清县溪滨路1号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罗源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罗源县凤山镇罗中路8号岐阳小区3号)、永泰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永泰县樟城镇南门永泰县行政服务中心)。
许多业务办理时限缩短
启用至今,市民服务中心已经办理了3万余件事项,接受咨询2万多件。
针对市民需求,市民服务中心许多事项办理时限大大缩短。例如,市民服务中心市医保窗口25项医保业务中有16项可即时办结,流动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转出)业务办理时限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压缩为20个工作日;出入境窗口市民办理护照的时限从原来的15天缩短为9个工作日,港澳通行证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6个工作日;市车辆管理所的机动车登记和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原先要1个工作日才能办好,现在当场即可办结。
此外,即将入驻的涉外婚姻登记原本需要1个工作日,即将入驻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核事项原先需要3个工作日,正式进驻后都可以当场办结。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事项也将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压缩到4个工作日,收养登记事项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压缩到9个工作日。将来,随着工作不断完善,服务中心会有更多的事项可当场办结。
官网和微信提供相关服务
市民在前往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业务时,可通过服务中心提供的网站、微信、自助设备等,提前了解办事流程,备齐材料,以免跑冤枉路。
网站:登录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官方网站(http://xzfw zx.fuzhou.gov.cn),点击市民服务中心浮标进入官网,再点击入驻单位的图标了解该窗口可办理事项和办事指南。此外,还可以在页面左侧的“市民服务中心排队情况”查询当前排队、日常排队和拥挤排队情况分析。如果需要预约服务,可点击页面左下角的“市民服务中心网上预约”图标预约服务。如果您已使用网上审批功能,还可以点击“办事进度”了解办理情况。
微信:在市民服务中心官方网站的右下角有一个二维码,市民可以用微信“扫一扫”,关注市民服务中心的官方微信(微信号:fzssmfwzx)。通过微信,不仅可以获得办事指南、排队情况、中心简介、中心地图、咨询电话,还可以用手机登录市民服务中心的官方网站,使用网站上的所有功能。
责任编辑:安玉生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