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餐饮店药店等全面禁烟
来源:大众网 作者: 2017-06-01 10:38:00
关键词: 青岛食药监;禁烟;餐饮;药店
大众网青岛6月1日讯(记者 辛刚 通讯员 颜成霞)2017年5月31日是第30个世界无烟日。《青岛市控制吸烟条例》2013年6月27日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青岛市控制吸烟条例》规定:每年5月31日(世界无烟日)所在的星期为本市控制吸烟宣传周,集中开展控制吸烟宣传活动。
据了解,根据《青岛市控制吸烟条例》,药店等药品批发、零售场所、餐饮服务场所都属于禁止吸烟的室内公共场所。青岛食药监局部署,在全市餐饮服务环节和药品经营场所开展控烟宣传,督促在上述场所张贴禁烟标识;无标志或标识破损的,要重新张贴。重点要在餐饮经营者中开展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控烟意识,主动提醒和劝阻消费者在餐饮场所吸烟,不摆放烟灰缸、打火机等烟具,不销售香烟,不张贴与烟草有关的推销广告。
同时,青岛市食药监局还部署了执法检查工作,对监管中发现的吸烟行为要予以劝诫。如有不听劝阻的消费者,依据《条例》规定,由食药监管部门对其予以责令改正、处二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药店、餐馆等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违反有关规定的,由食药监管部门给予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等行政处罚;逾期不改正的,给予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执法人员介绍,从5月31日上午对青岛市区内部分餐饮场所的检查看,禁烟标志普遍能够张贴在经营场所内,没有发现贩卖烟草的行为。但个别小餐馆里摆有一些印有代驾公司、外卖网站等广告的烟灰缸,均要求当场撤下,不允许继续摆放。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辛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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