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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控烟立法:公共场所室内全面禁烟存争议

来源:新华网   作者:倪元锦、钟群   2014-09-17 10:24:00

关键词: 控烟 草案 立法理念 公共场所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新华网北京9月16日电(记者倪元锦、钟群)《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中“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的一刀切表述,即公共场所室内全面禁烟,曾被视为北京控烟立法的“最大亮点”。此草案一旦获得通过,成为法规,首都控烟将实现与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2006年在中国生效)的衔接。

  但现在看来,这个亮点有所变暗,首都公共场所室内全面禁烟似乎困难重重。

  中国政法大学卫生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青斌在15日举行的“无烟北京研讨会”上表示,今年8月,《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第9条出现“共用工作场所室内禁止吸烟、宾馆和旅店可设置吸烟客房、机场候机区可设置吸烟室”等表述。这意味着公共场所不再一刀切地禁止吸烟。

  “室内禁烟范围的关键条款‘较之前出现较大让步’。”王青斌告诉记者,虽然立法理念是保护非吸烟者的健康权,但在立法取舍上“却倾向了吸烟者的便利”。

  反对一刀切禁烟的学者认为,公共场所室内如果全面禁烟,将面临执行难。

  北京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力争在全市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实现100%无烟目标。7月25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网络直播审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

  世界卫生组织多项研究表明,二手烟是致癌物,其毒性没有临界值,防止二手烟危害的唯一有效措施是“室内全面禁烟”。“非共用工作场所可以吸烟”被认为是让步之一。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吴宜群认为,“修改建议稿”中关于“共用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禁止吸烟,实际意味着“多数情况下只被领导拥有”的独立办公室可以吸烟。“这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有违中央‘两办’禁烟令精神。”这有“给吸烟领导开后门”之嫌,增加了执法难度,工作场所禁烟恐将流于形式。

  “宾馆和旅店可设置吸烟客房”“机场候机区可设置吸烟室”也被认为是“失守的阵地”。

  “房间是入住期间‘临时属于旅客’,并非严格意义的私人空间。”王青斌说,“吸烟客房”无法保护其他旅客、酒店从业人员免受二手烟危害,还导致成本上升、酒店恶性竞争。

  “对于机场,则可设置室外吸烟区,一来成本相对较低,二来烟草烟雾不会通过通风系统扩散到机场其他室内区域。”他说。

  控烟人士建议将禁烟范围恢复“草案”版本,即“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

  理想很丰满,现实太骨感。目前来看,北京要在公共场所室内全面禁烟似乎是一项短期内难以实现的目标。

初审编辑:祝新
责任编辑:安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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