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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扩容

来源:健康报   作者:   2014-08-25 08:35:00

关键词: 未成年人 扩容 通知 社会保护 社会救助

  近日,民政部发布《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将试点范围由第一批的20个地区扩展至北京市朝阳区等78个地区。  

  《通知》提出,试点地区将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帮扶干预”联动反应机制,构建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将救助保护对象延伸至困境未成年人,包括因监护人服刑、吸毒、重病重残等原因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侵害的未成年人,缺乏有效关爱的留守流动未成年人,因家庭贫困难以顺利成长的未成年人,以及自身遭遇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  

  《通知》强调,要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发现报告机制,强化教师、医生、社区工作者等特殊职责人员及亲友的发现报告义务,建立民政、公安、教育、医疗、司法、法院、检察院、妇联等部门信息通报制度。建立困境未成年人风险评估标准,对贫困家庭帮助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扶贫开发、法律援助等政策,对监护失当或监护缺失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心理关爱、教育辅导、监护随访等服务,对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开展委托监护、替代照料等服务。

初审编辑:郭亮华
责任编辑:王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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