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青岛7月12日讯(记者 潘超 刘敏 通讯员 杨光临)近日,记者从胶南国税局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企业开具和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一栏,应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否则,发票将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企业开具和索取增值税普票必须填纳税人识别号
“发票是消费者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更是企业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基础性资料,与所有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这次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就是针对市场上销售方和购买方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合规的行为进行的规范和明确。这样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特别是企业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个人消费者在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并不需要提供这些信息。”胶南市国税局副局长陈国建表示。
德泰利群财务经理徐军介绍说:“之前,有少部分企业要求我们按照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时候却不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社会信用代码,当我们一再要求对方提供时,对方还以为故意为难或者吹毛求疵,现在税务部门有了明确的要求,以后说服买家就有理由了。”
新规促使企业财务报销越来越透明
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在公告中还对销售方在开具发票的具体项目内容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胶南市国税局税政科科长康文华介绍说:“增值税发票在填写销售项目时首先要做到‘如实开具’,必须确保销售系统与增值税发票开具内容之间保持一致,不能让消费者自行变更品类。还要做到‘项目详细’,原则上不得开具‘办公用品’‘材料一批’等含糊不明的销售项目发票。如果销售方是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双星集团财务经理沙克文告诉记者:“以往公司里个别员工会钻财务报销的空子,将一些用于个人消费的发票开成办公用品发票拿来报销,反正也查不出是买的什么办公用品,但是以后,去超市购物发票按照实际采购内容来开,买的蔬菜、水果、肉蛋再也不能开出办公用品发票了。这对公司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避免财务漏洞有很大的帮助。”
所有公司的开票系统需要升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要求,增值税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必须升级到编号尾号为161225的版本。使用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的纳税人应登入本单位的开票系统查看版本号是否为161225版本,对开票系统提示需升级的,必须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升级。未按规定升级的,将会影响到纳税人发票的正常开具。
税务打击发票违规的力度加强了
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就如同身份证号码一样,所有的涉税事宜都需要。
从7月1日起,企业的发票必须有纳税人识别号才可以作为合法税务凭证。这意味着基于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的数据系统已经建立,税务部门将依靠大数据系统对企业的进销存、所有的发票流向、异常开具发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违规开具发票行为,并通过管理和执法手段进行有效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