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经济 > 经济新闻 > 青岛财经资讯

青岛居民医保补助提高至340元 实现“五年连增”

来源:大众网   作者:刘宇昕   2014-03-27 17:19:00

关键词: 补助标准 居民医保 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 保险年度

  大众网青岛3月27日讯 今天,大众网记者从青岛市人社局了解到,青岛市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财政补助标准由2013年的每人每年300元提高到340元。这是青岛市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自2008年以来的第五次提高。

  据了解,根据青岛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的要求,提高城镇居民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是2014年青岛市政府确定的市办实事之一。文件明确:2014保险年度,各区市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统一按每人每年340元的标准执行,属独生子女的中小学生和儿童,财政仍按每人每年5元的标准增加补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40元,各区结合自身实际确定补贴标准。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青岛市正在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整合,并将建立基本医疗保险新制度。

初审编辑:祝新
责任编辑:安玉生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