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助力小微企业 小额担保额度增至45万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13-09-23 09:19:00
原标题:青岛助推小微企业发展 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增至45万
青岛助推小微企业发展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增至45万(图片来自网络)
青岛齐鲁网9月22日讯(记者张化行)记者从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服务小微企业发展,提高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能力,青岛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服务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据介绍,劳动者创办小微企业可享受创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等政策,其中,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最高45万元。
创业补贴一次性5000元
据介绍,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驻青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和青岛市户籍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及返乡农民工,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创办小微型企业的,可申领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补贴。
记者了解到,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驻青高校在校生和本市户籍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及返乡农民工创办小微企业,在招用青岛市户籍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和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可按照每招用1人2000元的标准申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最高45万元
据青岛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驻青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及青岛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复员退役军人、被征地农民、残疾人、随军家属、返乡农民工创办小微企业的,青岛将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最高45万元。
其中,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劳动者,还可在还清贷款后3年内申请二次小额担保贷款(首次和二次贷款期限均为2年)。对上述人员创办小微企业属于微利项目的,两次贷款均给予全额贴息。
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两项补贴
对各类用人单位(含小微企业)招用青岛市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和本市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存续期内,有关部门将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以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照基本养老保险18%、基本医疗保险9%、失业保险1%的比例计算。另外,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就业岗位补贴。2013年,两项补贴为每人每月724元。
小微企业可获技能培训支持
记者了解到,依托青岛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各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各综合类创业孵化基地,有关部门为创业者提供各项免费指导服务和最长三年的租金减免优惠等。建设30个农民创业示范基地,为农村创业者创办小微企业搭建平台,提供政策咨询、创业指导、技能实训、创业孵化等公共服务。
为鼓励小微企业对新录用人员开展上岗培训,对培训合格并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照培训人数给予企业每人300-600元的培训补贴,对具有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在职职工参加“金蓝领”培训,经技能鉴定合格,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最高1800元的培训费补贴。
据悉,为降低小微企业社保负担,自2013年1月起,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的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分别下调50%,即单位缴费比例为1%、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0.5%。
责任编辑:祝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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