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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限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允许“租售并举”

来源:济南日报   作者:傅晓峰   2010-09-07 09: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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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我省将允许对限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租售并举,在满足低收入家庭需要的前提下,廉租住房可以和公共租赁住房统筹安排,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

  在全省农村住房与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调度会上,我省作出部署,允许在建设任务总量不减少的前提下,对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具体任务适当进行结构调整,但今年的任务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明后年的任务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调整意见并按程序审批;允许对限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租售并举,促进各类保障性住房政策的有机衔接;在满足低收入家庭需要的前提下,廉租住房可以和公共租赁住房统筹安排,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

  今年年底,国家将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没有完成的地方,通报批评,并对有关领导实施问责。最新数据显示,截至7月底,全省开工建设各类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10.8万套,占国家下达任务的93.9%,完成投资116.8亿元。各市总体进展情况不错,但工作还很不平衡。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调度统计,青岛、济宁、威海、日照、莱芜、临沂、德州、滨州、菏泽等9个市年度任务完成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其他8个市年度任务完成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最低的只有32.9%。

  我省要求,要切实搞好规划,以城中村、城边村、乡镇驻地村、大企业周边村、经济强村、矿区搬迁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村为重点,按照规划实施整体改造。要坚持城乡统一规划,农房建设质量、标准、设施不低于城市标准。在选点上一定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选择群众认识统一、迁建条件具备的村镇去做,坚决防止违背群众意愿、不顾客观条件硬性集中布点。对农民群众意见不统一的村、历史文化村等不能盲目迁建,没有编制规划的村庄不得审批农房及其他建设项目。

  目前已进入施工的黄金季节,我省强调,各地要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全面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各市将对列入今年建设计划的项目,逐个进行检查督办。尚未开工的项目确保9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到年底建成或基本建成的要达到年度建设项目的60%以上。

萧淦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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