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敢当时评

人民时评:以权力“减法”换市场活力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作者:邓晔   2014-06-26 14:04:00

关键词: 减法 权力空间 市场主体 人民时评 全覆盖

  原标题:以权力“减法”换市场活力(人民时评)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建立各级政府的权力清单制度,实质是要求政府转变职能,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日前,浙江省完整晒出57个省级部门的权力清单,向群众亮明“底细”。根据这份清单,1.23万项行政权力被“砍”至4236项,精简幅度超六成。浙江在全国省级部门中率先亮家底、定边界,是权力瘦身的有效尝试,也是我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的有力注脚。

  自2004年我国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以来,各级政府一直在不断探索。从2005年河北邯郸首次公布市长权力清单,到2008年浙江富阳市试点权力清单,再到2013年初北京市西城区政府制定权力清单,都是行政权力为自身设限的有力探索。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通过清权、减权和制权形成的政府权力清单,将为政府依法行政奠定明确基础,使“清单之外无职权”的理念深入人心,进而打碎束缚市场活力的枷锁,极大释放市场活力。

  针对以往简政放权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浙江省省长李强表示,要避免一些政府部门“放责任不放权力”“放虚不放实”,提高放权“干货”,可谓切中要害。以行政审批制度为例,以往长期存在“家底不清”的问题,往往是这边减、那边增,只是在数字上进行不同的转换,让群众越改越糊涂,有人称之为“数字游戏”。同时,由于缺乏明确的制度限定,一些政府部门的权力长期处于灰色地带,让群众看不清、弄不明,不知道哪些是其应有的权力,哪些是不应有的。权力的不明晰给各种官僚作风乃至不法行为留下了灰色空间,也容易在政府各部门之间发生推诿、扯皮或职能交叉现象。

  政府权力清单的出台,一是一、二是二,将行政权力锁定,让全社会监督,从而让权力空间清晰可见。现在,通过政府自身权力的瘦身公开,群众不仅可以查阅权力清单,还能查到权力事项的运行流程图,了解所办事项需要经过哪些环节、提供哪些材料、由谁负责办事、联系电话是多少,等等。这既方便群众办事,又能对政府部门进行有效监督,大大提高了放权质量,政府的权力真正被关进了制度的笼子,促进了政府权力行使的公开化、透明化,有效地规范了政府自由裁量权。在这个意义上,权力的“减法”减去的是群众看不见、看不清的雾霾区,增加的是群众和企业的办事效率,带来的是真正的实惠和好处;权力清单制度减掉的是政府的冗余权力,增加的是市场和民间活力。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建立各级政府的权力清单制度,实质是要求政府转变职能,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对政府来说,在权力清单之外不得对市场主体采取任何干涉行为;对市场主体来说,可以在权力清单之外行使法律许可的行为,市场活力得以增强。在此基础上,我们还要逐步建立市场负面清单制度。以上海自贸区的实践为例,政府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禁止和限制企业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清单以外则充分开放,企业只要按法定程序注册登记即可开展投资经营活动。两种清单制度的共同点,都在于规范权力,促进市场繁荣,使市场和社会更具活力和生机。

  此次省级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对于推动依法行政具有示范意义。权力清单制度的最终目的,在于实现市、县级权力清单的“全覆盖”,力争打通“最后一公里”。而这一制度的推行,也将成为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部分。

http://cpc.people.com.cn/pinglun/n/2014/0626/c78779-25201890.html

初审编辑:周传金
责任编辑:徐丽丽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