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面丢失要求退,是无知还是矫情
来源:大众网 2014-06-06 09:22:00
作者:李强
近日,一位刘姓消费者向记者反映,自己实名购买的火车票丢失后,凭身份证不能退票和改签。记者向12306反映这一问题,工作人员再三强调这是规定,该记者认为是铁老大的固执和霸道。(新华网沈阳6月3日电)
原来,这名消费者自己因日程改变确需办理退票或改签,但因票面丢失,只能挂失补票,后补车票不能退票和改签,几百元车票钱打了水漂。这名消费者也承认“自己弄丢车票有责任”, 但是却产生了“实名存款能因为存折丢失就不返还存款吗?”的疑问。事情发展到这里脉络是很清晰的,承认丢失车票的责任,就要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带来一定程度上的不便或一定的经济损失是难免的。“实名制车票”与“实名存款”显然是有很大差距的,毕竟车票不能产生利息,更不能随时提现。
接下来,该记者拨通12306咨询电话,工作人员解释,这是铁路部门规定。记者据此认为,铁路部门不听取群众建议。笔者认为,这名工作人员做法欠妥之处在于,一味强调规定,因为这是他熟知的,并没有理解这个建议的内容。如果建议被采纳,刘姓消费者的难题有几种解决方法:
一是退款,在退款后,刘姓消费者如果找到了车票,这张被退了款的车票没有任何标记,可以合理合法的正常乘车,等于空手套白狼。这张票即使闸机通不过,还可以向工作人员声明,现场查,票是没问题的。
二是改签,这样就有两张以刘姓消费者为实名的车票,握有 “被丢失”车票的人只需做个假证,就可以合法使用这张车票,而且不会被发现,因为刘姓消费者改签后是完全不同的旅程。这样给“黄牛党”更是大开方便之门,大大降低了倒卖车票的成本。
三是延时退款,刘姓消费者再买一张票,结束旅程后再到铁路部门办理手续,等待一段的时间后,如果未发生冒用、冒退,铁路部门通知刘姓消费者退款。这是一个复杂的可行方案,牵扯整个铁路部门来核实冒用、冒退信息,前提是所有车票经过闸机验票,显然现实情况下是不可能的。
车票遗失对每名旅行者来说是一件头痛的事,因此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客票和身份证,才能确保愉快地完成自己的行程。国企也好,铁路也罢,提建议、出主意要经过详细调查和思考,起哄、架秧子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
http://www.dzwww.com/dzwpl/ms/201406/t20140605_10396731.htm
责任编辑:徐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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