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排污多次收“罚单”不理,城阳一企业被行拘
来源:齐鲁壹点 2017-03-28 09:47:00
公司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却从事豆制品的生产加工;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使用的燃煤锅炉没有处理就直接排放废气。环保部门多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企业负责人却都不理。日前,城阳区一农副产品有限公司负责人被行政拘留。
位于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城子社区的某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建成于2014年8月,未取得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验收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从事豆制品的生产加工。2016年1月14日,城阳区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2016年11月7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又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裁决书。可2017年2月9日,城阳环保分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仍在进行生产加工,2月10日城阳区环境保护局又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排污。“这家企业却一直对处罚置之不理,2017年3月3日,我们的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这家企业,发现该公司仍未停止违法排污行为,还燃用一台2吨/小时的燃煤锅炉,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公司门口污水古力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城阳区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称。执法人员依法询问该公司环保主要负责人袁某和锅炉房负责人矫某,他们都承认“该公司被责令停止生产,拒不执行的行为”的环境违法事实。
据了解,执法人员3月3日对公司厂外大门口排污古力现场采取的水样监测结果显示,排放的污水超过《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28倍。直接排到市政管网后增加污水处理厂的负担。
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环境保护法定的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行为中送达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后,再次检查发现仍在排污的,实施行政拘留。该企业主要负责人袁某和锅炉房负责人矫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并于2017年3月7日将该案卷移送公安部门。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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