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标识(LOGO)征集活动公告
来源:大众网 2014-05-26 16:01:00
为宣传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加强保险监管文化建设,引导社会公众关心、理解、支持保险监管工作,提升保险监管形象和公信力,中国保监会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标识(LOGO)。现将活动有关细则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5月15日至2014年7月15日。
二、活动主办单位
此次标识(LOGO)征集活动由中国保监会办公厅主办。
三、中国保监会简介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英文全称China Insurance Regulatory Commission,简称CIRC)成立于1998年11月18日,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中国保监会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合法、稳健运行。中国保监会内设16个职能机构和3个事业单位,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设有36个保监局,在苏州、烟台、汕头、温州、唐山市设有5个保监分局。
(一)中国保监会的主要职责是:
1、拟定保险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起草保险业监管的法律、法规;制定业内规章。
2、审批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的设立;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审批境外保险机构代表处的设立;审批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等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审批境内保险机构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保险机构;审批保险机构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决定接管和指定接受;参与、组织保险公司的破产、清算。
3、审查、认定各类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定保险从业人员的基本资格标准。
4、审批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对其他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实施备案管理。
5、依法监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负责保险保障基金的管理,监管保险保证金;根据法律和国家对保险资金的运用政策,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进行监管。
6、对政策性保险和强制保险进行业务监管;对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形式和业务活动进行监管。归口管理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等行业社团组织。
7、依法对保险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的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对非保险机构经营或变相经营保险业务进行调查、处罚。
8、依法对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进行监管。
9、制定保险行业信息化标准;建立保险风险评价、预警和监控体系,跟踪分析、监测、预测保险市场运行状况,负责统一编制全国保险业的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发布。
10、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
2013年3月21日,中国保监会正式发布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为民监管、依法公正、科学审慎、务实高效。
为民监管,是保险监管的根本宗旨。保险监管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始终把保护好保险消费者利益作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履行监管职能,认真解决保险领域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切实推动保险业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实现“保险让生活更美好”。
依法公正,是保险监管的基本原则。保险监管要建立健全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实施监管,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科学审慎,是保险监管的精神要义。保险监管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监管客观规律,创新监管方式,改进监管手段,提升专业化监管能力,确保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准确把握和研判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及其发展趋势,加强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建立完善风险监测和控制体系,不断提升预警和处置风险的能力,从而有效防范保险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促进保险业稳健运行。
务实高效,是保险监管的时代要求。要大力加强监管队伍自身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发扬团结协作、奉献进取的精神,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持严谨细致、讲求实效。要完善监管工作机制,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勤勉敬业尽责,文明高效行政,提高办事效率,提升监管效能。要清正廉洁,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各项廉洁从政规定,切实树立良好的监管形象。
四、标识设计要求
(一)参选作品应体现中国保监会的单位性质、主要职责,体现“为民监管、依法公正、科学审慎、务实高效”的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
(二)参选作品应体现保险经济补偿、社会管理、资金融通的功能作用,体现保险业风险管理的行业特质。
(三)参选作品应具有艺术性和时代感,要构思明确、结构清晰、庄严大方、色彩和谐,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整体美感。
(四)参选作品的效果图应为彩色版。
(五)参选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他著名标识。
(六)参选作品不得含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内容。
(七)参选作品需存储为JPG或PNG格式,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长和宽不小于1200像素,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色彩模式为RGB色。
五、投稿需知
(一)投稿人需提交三项材料:一是填写好的中国保监会标识(LOGO)征集设计人员信息表;二是设计图稿,即参选作品,应包括主体图案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China Insurance Regulatory Commission”组成的效果图;三是设计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即设计说明书。如缺少上述必要材料,参选作品视为无效。
(二)投稿人可以提交多份参选作品,每份参选作品应附有对应的设计说明书,否则参选作品视为无效。多份参选作品时,作品名称应以“作者姓名-作品号”形式标注。
(三)投稿人可使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
1.稿件邮寄A4高分辨率彩色作品打印稿和光盘。打印稿推荐使用A4铜板纸,不须装裱;光盘中须包含上述三项材料;信封上注明“标识征集”字样。
邮政编码:100033
邮寄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中国保监会办公厅
2.电子邮件发送到logo@circ.gov.cn,在邮件标题注明“标识征集”字样,并在邮件附件中附上述三项材料。
(四)提交参选作品时,请投稿人自留底稿,所有提交至活动主办单位的参选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五)参选作品和设计说明书上不得留有作者姓名或任何表明身份的标志,否则取消参选资格。
(六)所有参选作品应在北京时间2014年7月15日24时之前递送至指定地址。如采用邮寄方式,以作品寄出日邮戳为准,如采用网络投递方式,以收到投稿邮箱发送的确认回执日期为准,主办方将不接收超过截止日期后的任何参选作品。
(七)主办单位对延期送达,以及在提交途中所发生的任何损毁、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参选作品的评选
(一)作品评选
作品评选由主办单位与有关专家组共同完成,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评选作品公布
主办单位将向社会公众公布获奖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获奖作品等信息。
七、标识设计奖项
一等奖(1名):设计费10000元
二等奖(2名):设计费5000元
三等奖(5名):设计费1000元
八、其他说明
(一)投稿人不需向主办单位交纳任何费用。
(二)投稿人保证参选作品未公开发表过,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如因上述行为而产生的相关法律纠纷及连带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中国保监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获奖作品全部知识产权归中国保监会所有。中国保监会有权决定获奖作品的修改、使用场合、使用方式等。投稿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该获奖作品。
(四)获奖人员须向主办单位提交可供编辑的矢量图电子文档等资料,并协助主办单位完成作品修改等工作。
(五)如遇特殊原因,主办单位有权调整征集活动的日程安排。
(六)投稿人投稿即表示同意上述事项。
(七)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国保监会。
九、设计人信息表
中国保监会标识(LOGO)征集设计人员信息表
中国保监会标识(LOGO)征集设计人员信息表 | |||
设计人员姓名 | | 性别 | |
文化程度 | | 民族 | |
身份证号 | | ||
工作单位 | | ||
通信地址及邮编 | | ||
办公电话 | | 手机号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设计产品的份数 | | 定稿日期 | |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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