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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动态监管 打击马甲企业

来源:大众网   作者:   2017-04-14 16: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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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青岛4月14日讯  引言:税务机关在将“黑名单”案件向联合惩戒成员单位进行推送的同时,应建立和加强“黑名单”企业的动态管理机制,重点关注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变更、法定代表人新办企业等情形,强化与联合惩戒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及时跟进联合惩戒措施,保证联合惩戒机制真正落实到实处。本期主要内容反映的就是青岛市国税局创新工作方法,通过打击 “马甲”企业落实联合惩戒措施的案例。

  2014年,青岛市国税局对青岛某食品厂隐匿收入偷逃税款一案依法作出了税务处理,该单位因偷逃税款118万元,被青岛市国税局列入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在青岛市国税局外部网站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2015年,根据总局、发改委等21部委联合签署的《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规定,青岛市国税局将案件信息推送给工商、法院及银行监管等联合惩戒成员,对该单位在税务管理、融资授信、职务担任等方面进行严格的限制。然而就在案件推送的时候,青岛市国税局发现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孙某为了不让税务机关的处罚影响自己的生意,注销了“黑名单”企业,并在同一地点成立了青岛某食品有限公司,企图达到逃避联合惩戒的目的。

  为了维护税法尊严,确保联合惩戒措施落实到实处,青岛市国税局将以孙某名义开办的“马甲”企业信息一并向联合惩戒成员单位进行了推送。在收到青岛市国税局推送的案件信息后,各成员单位迅速落实,并积极进行惩戒信息反馈。其中,青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新公司出境商品提高了查验比率以及查验开箱比率,并将该企业不再纳入便利化检验检疫措施试点名单;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组织人员赴企业生产经营地进行巡查的同时,还将企业生产、经营者信息计入监管信用档案,增加检查和抽验频次,对其实施重点监督。

  该案件的查处,不仅得到了税务总局的关注,中央电视台、《中国税务报》等新闻媒体也及时进行了报道,极大的宣传了“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工作的影响力,促进了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李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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