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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2017年《规章制定计划》 共含31件项目分两大类

来源:大众网   作者:郭欣 张溪   2017-05-11 12:59:00

关键词: 青岛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项目

  大众网青岛511日讯记者 郭欣 张溪511日上午,青岛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2017年青岛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的有关情况。青岛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王新锋表示,今年《规章计划》确定了13件送审项目和18件调研项目。

  据介绍,送审项目是指立法条件基本成熟,并由责任单位按照计划确定的时间完成起草工作任务,提交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力争本年度出台的项目。调研项目是指年内需要开展立法调研论证的项目,条件成熟的,可以及时提交审查。

  据悉,13件送审项目主要涉及四大方面:一是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拟制定《青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拟修订《青岛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规定》;二是在推进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拟制定《青岛市城市公有房产管理办法》《青岛市轨道交通保护区管理办法》《青岛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修改《青岛市刻字业治安管理规定》《青岛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试行)》《青岛市野生鸟保护办法》;三是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拟制定《青岛国际邮轮港管理暂行办法》,拟修改《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四是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政府自身制度建设方面,拟制定《青岛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拟修改《青岛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青岛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

  此外,关于调研项目,2017年拟对青岛市行政问责办法、青岛市扶贫协作管理办法等18个项目进行调研。

  王新峰表示,法制办将于年内开展政府规章集中清理工作。清理的重点是: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不一致,或者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所代替的; 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以及主要内容已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以及内容已不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事项和地方保护措施,以及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的;与国务院、省取消、调整、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决定不一致,以及变相设定行政许可,违法设定行政许可收费或借实施行政许可变相收费的;与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规定不一致,以及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等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的;与简政放权、中介服务、商事制度等改革要求不一致的;与现行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要求不一致等。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曲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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