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政法频道 > 仲裁动态

青岛仲裁委员会与山东大学法学院成功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来源:青岛仲裁委员会网站   作者:   2016-12-05 18:00:00

关键词: 青岛仲裁委员会;山东大学法学院;战略合作协议

  2016年11月30日下午,青岛仲裁委员会与山东大学法学院合作战略合作协议签订仪式在青岛仲裁委员会驻地举行。青岛仲裁办主任姜巧珍、党组书记王恒东等处以上干部,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沈伟、书记王苗雨进行了会谈并共同出席了签订仪式。

  会谈中,姜巧珍主任首先对沈伟院长、王苗雨书记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她表示:山大法学院是国内知名法学教学研究机构,协议的签订为青岛仲裁委与山大法学院合作搭建了良好平台,双方将在人才培养、学科研究、国际交流等方面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沈伟院长表示:青岛仲裁事业有非常好的发展前景,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双方全面战略合作的开始,期待与青岛仲裁委员会在更多领域开展广泛而深入的合作,为青岛国际仲裁中心的建设工作做出更多地努力。

  会谈后,王恒东书记和沈伟院长分别代表双方在战略合作协议上签字。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曲顺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