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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岁女童驾驶电动三轮车 老太躲闪不及跌伤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   2015-03-26 16:41:00

关键词: 原告 郑老太 电动三轮车 跌伤 驾驶

  原标题:两岁女童驾车“撞”老太

  赵某用电动三轮车载着两岁的孙女去地里干农活,停车后没拔钥匙,车子被孙女发动撞向七旬郑老太。郑老太住院45天,将祖孙二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伤残金等5万余元。昨天,房山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70岁的郑老太诉称,去年9月1日上午,自己在自家地里拔萝卜苗。赵某载着孙女辰辰(化名)驾驶电动三轮车也来到地里。赵某下车时没拔车钥匙,辰辰在车上玩耍,突然将车辆开动,失控车辆狠狠撞向自己。

  郑老太经医院诊断为腰椎体压缩骨折、双髋部软组织挫伤,住院治疗45天,经司法鉴定,身体已构成十级伤残。现起诉祖孙俩,要求连带赔偿伤残赔偿金、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万多元。

  被告代理人称,当时车辆并没撞到郑老太,是她因躲闪不及跌伤的,因为原告身上没有伤痕。“我们有责任,但是原告也有责任,我们不应承担全部责任。”被告代理人称,之前已给原告医疗费65000元。

  赵某补充说,当时车辆距离郑老太不足两米,车子开动后,原告一躲,坐在了水泥地上。“我给原告的儿子打电话,还叫救护车。后来原告在燕化医院住了40多天,我们还给她请了一个护工。”

  被告还提出,原告在医院的检查项目过多,还有吸氧费,“这些都不应该是看骨折的,而且我们找护工了,原告怎么还要误工费?”原告方则表示,所要护理费不是45天之内的,是出院之后的,吸氧则是医生安排的,不是病人自己要求。

  最后,被告方称,愿意承担前期和后期部分责任,但不能接受全部责任。法官表示,由于本案分歧较大,不再当庭进行调解,将于4月10日宣判。(记者 岳亦雷)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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