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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微信摇一摇相识 女子闪嫁后又后悔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孔德婧   2014-10-25 08:55:00

关键词: 离婚 韩女士 女子 诉讼请求 相识

  现年42岁的韩女士通过微信摇一摇认识了24岁的小林,俩人网聊六个月,第一次见面后不久即登记结婚。婚后不到半年,韩女士以感情不和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近日,房山区法院驳回了韩女士的诉讼请求。

  “我与丈夫是网上认识的,六个月后见面,一见钟情,第五天我们就登记结婚。”韩女士诉称,闪婚后,她发现丈夫并不符合自己的征婚条件,两人还常因经济问题发生矛盾,因此起诉要求离婚。由于自己已怀孕,韩女士决定胎儿出生后由自己抚养,小林给付抚养费,并偿还借款以及利息。

  被告小林辩称,两人是通过微信摇一摇认识的,原本想见面当天结婚,不料材料没带齐,于是过了五天才登记领取结婚证。“婚后她要求财产AA制,我也同意,因做生意从韩某那取过钱,我同意偿还。现在韩某已经怀孕,我们一直也在一起生活,我不同意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在共同生活中发生矛盾,对夫妻感情有一定影响,但不能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现韩某起诉要求离婚,法院不予支持。双方应珍惜建立的感情,在日后生活中互相谅解、互让、互尊、互敬,会和好如初的。因此,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离婚的诉讼请求。 (记者 孔德婧)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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