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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难题的"青岛答案":六种类型成为亮点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张同顺   2015-12-04 09:18:00

关键词: 长期护理保险;养中;护理保险制度;养老机构

  

  “十二五”期间,岛城老年人口进入快速增长期,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157万人,占总人口的19.6%,高出全国平均水平4.1个百分点。为适应人口老龄化的发展态势,本市围绕建设宜居幸福现代化国际城市的发展定位,提出了加快实现“老有所养、病有良医”、打造国际健康城市的发展目标,大力加强医养结合顶层设计,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负责、融合发展、全面覆盖”的服务模式,市卫生计生、民政、人社等部门密切合作,做到医疗、养老、社保政策有效衔接,初步实现了医、养、康、护一条龙服务。

  医养结合,青岛探索十余年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医疗养老问题越来越被社会关注,特别是失能和半失能老人面临“医院不能养,养老院不能医”的困境,老人健康难以保障,家庭也承受着巨大的开支负担。

  单纯的养老机构难以满足养老需求。早在2003年,岛城就有养老机构开始探索医养结合。市北红十字老年护理院院长谭美青告诉记者,当年,他们护理院是全市较早开展临终关怀的养老机构,接收失能、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的老人,“那时候就我们一家,老人病情重的、轻的,都到我们这儿来,高峰期一年能送走100多位老人。”谭美青说,刚开始做时,市里是没有任何政策的,即使再节省,老人们需要花费的治疗费和医护人员的护理费也都不小,到2006年,青岛市出台了相关政策,正式将老年医疗护理业务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社区管理。

  2011年市人社局下发通知:重症老年患者可在全市二级和三级医院“养老”,并首先在市南区人民医院试点。市南区人民医院医疗专护病房护士告诉记者,市南区人民医院在青岛西部老城区,医院周围老人很多。记得早在2006年左右的时候,医院里就总有五六位常年压床的老年病号,这些老年病号留在医院里,影响了医院床位周转使用,医院压力也很大。专护政策在减轻病人家属压力的同时,也给大医院减了压,不少享受专护政策的病人,就是从青大附院、市立医院、海慈等大医院ICU病房转出的。

  2012年,青岛市在全国首创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并从今年1月起将覆盖范围扩大到农村。与2012年最初的制度相比,本市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按规定纳入护理保险覆盖范围,覆盖人群810多万人。

  70多岁的退休职工赵晶发生车祸后一直卧床,左侧身子不能动,以前一直在家伺候,今年5月送到青岛乳腺病医院医疗专护中心,按照本市长期护理制度,赵晶可以享受制度中的医疗专护待遇。根据规定,参保职工在专护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护理费,报销90%。“以前没有享受专护待遇的时候,老人身上三处插管,家里除了有专人陪护,还要花数千元的费用,现在享受到专护待遇,除了有专业医护人员护理,花费也大为降低。”赵晶的儿子现在身上的担子小多了。

  青岛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失能、半失能老人面临养老和医疗“去医院养不了老,到养老院就不了医”的困境,他们最需要的是“医养结合”式的长期、持续医疗照护。

  据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统计,享受长期医疗护理保险患者个人自负比例仅10%,年人均负担1400元,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失能和半失能老人“住院难、看病贵”问题。

  本市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实施3年来,已有约4万名失能和半失能老人享受了护理保险待遇,平均年龄80.2岁,支出护理保险资金9亿多元,8000多名临终关怀老人有尊严地走完了生命最后旅程。

  长期护理保险在国外被称为继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之后的“第六大保险”,青岛的探索在全国具有示范意义,山东已在全省推广青岛经验。

  医养联姻,六种类型成亮点

  在近年来的探索中,岛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促进养老机构的发展,医养结合却一直是难点。养老机构如何和医疗机构的合作,是岛城养老发展的瓶颈之一。

  医养结合区别于传统养老的重要标志是突出医疗功能,据悉,本市经过探索实践,已建立起“医中有养,养中有医,医联结合,养医签约、两院一体、居家巡诊”六种医养结合类型。

  所谓“医中有养”是鼓励二、三级公立医院转型为老年医院、护理院或开设老年专护病房,提供医养结合型医护服务,目前,岛城已形成层次清晰、分工明确医养结合服务新体系,18家医院实现转型发展。青岛市第五人民医院丁院长对记者说,他们作为中西医结合的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本身就有很高的可信度,不仅盘活了闲置医疗资源,还解决了老年人有养没医的问题。

  “两个机构,一门服务”,在养老机构中建医疗机构,共同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则是青岛市医养结合的又一特色——“养中有医”。目前,全市14家养老机构,设置医疗床位858张,实现两者的合作共赢。

  第三种方式是“医联结合”,即大型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养结合型医疗机构建立医联体。医院将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至医养结合机构,提高医疗资源的整体效率,为医养结合机构提供优质、连续、方便、有效的医疗服务。青岛市中心医院在医联体建设中进行了有益尝试,张院长表示:“我们中心医院与鑫再康护理院建立医联体,一方面将我们医院长期患病的老人转到这里,另一方面又将这里患急症的老人及时转到我院通过绿色通道进行救治。同时,我们的专家到这里坐诊、巡诊,又将这里的医护人员送到我院培训,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那么,没有条件办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如何开展医养结合?青岛市给出了“养医签约”的答案,由医院承担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乐万家老年公寓是“养医签约”模式的试点,这家养老机构负责人介绍,他们公寓与附近的医院签约,每天有大夫护士来巡诊,如果老人生病,能够得到及时救治。

  还有胶州市采取的“两院一体”模式,在新建卫生院的同时建立敬老院,统筹规划、统一建设,实行“两院一长”,卫生院院长兼敬老院院长,敬老院由卫生院托管。目前,胶州市14处卫生院、4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91处规划内村卫生室全部完成标准化建设,形成了配套齐全、功能完善、服务优质的医养结合型农村养老新区。

  另外,最便捷的类型当属“居家巡诊”模式,因为医养结合不仅是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为入住老人服务,更重要的是将服务对象延伸到周边社区居民,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为患病老人提供医疗服务。青岛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承担居家老人的巡诊业务,每年组织65岁以上的老年人查体一次,60余万人受益,为87.4余万名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并根据查体结果,开展有针对性服务。对健康老人,建立老年活动中心,组织文体活动,开展健康教育、健康诊疗、慢性病防治等服务。目前,全市6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02家镇街卫生院已组建全科医生服务团队。

  “我老伴身体不舒服,今年,社区的大夫经常来量血压、做心电图,真是解决了家里的大问题。”家住市南的潘女士一直照顾失能的老伴,今年感觉担子轻了好多。

  越走越宽,政策衔接是关键

  青岛医养结合的路能够越走越宽,与医疗服务、养老服务、社会保险等各项政策的有效衔接不无关系。记者了解到,在实现“老有颐养”的目标的进程中,本市进行了有效的制度安排是关键,建立相关部门政策衔接机制。医疗、养老、社保政策有效衔接,确保医养结合政策普惠全体老年人。办理住院手续的老人,无论是在医疗机构的专护病房,还是在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均可享受医保住院政策;办理长期护理的老人,无论是在养老机构,还是居家护理,均可享受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全覆盖的医养结合政策,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建立起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人社部门牵头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为平台,面向参保人员中的失能、半失能人员,建立医院、社区、家庭多层次的医疗护理体系,构筑以社区和家庭为主体的“医养康护”一体化的服务平台。长期护理保险对具备医疗资质的养老机构实行日定额包干结算,将失能、半失能老人细分为专护、院护、家护、巡护四种类型,“专护”按床日费170元,“院护”按床日费65元,“家护”按床日费50元进行包干结算,“巡护”药品及检验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和门诊统筹支付。目前,全市658家护理服务机构开展护理保险业务,其中18家机构开展专护业务,46家机构开展院护业务,594家机构开展家护、巡护业务。此外,4000余家一体化村卫生室按规定均可提供巡护服务。

  长期护理保险的实行,保障了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医疗护理权益,缓解了“住院难、看病贵”问题,促进了中小养老机构可持续健康发展,培育了一大批专业护理服务机构,提高了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了“患者减负担、医保少支付、机构得发展”的多方共赢。

  另外,本市还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民政部门牵头为60岁以上“三无”、低保、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半失能老年人,每月服务时间不少于45小时;对失能老年人,每月服务时间不少于60小时。区市政府按照城镇每小时15元,农村每小时1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建立非营利普惠性养老机构扶持制度。对达标的新建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给予12000元补助。非营利普惠性养老机构每收住1名本市户籍老年人,每月按自理老人200元、半失能或失能老人300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助。

  记者 张同顺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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