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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崂山商场周边频抢劫女青年 被判9年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陈勇   2015-11-17 08:41:00

关键词: 杨某 女青年 被告人 男子 抢劫罪

   深夜在商场周边伺机抢劫路人,崂山一男子杨某接连作案3起,最后被崂山警方抓获。近日,记者从崂山区法院了解到,被告人杨某因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3月15日晚8时许,被告人杨某窜到乐天玛特广场,看到有一名行人经过,杨某从身后抱住行人腰部向路边拖拽,行人呼救并挣脱杨某控制后跑离现场。被告人杨某劫得手提包1个、内有300余元及小米牌红米手机一部、银行卡、身份证等物品。3月30日晚9时许,杨某又来到国际会展中心5号馆门前,从身后抱住一名女青年腰部向路边绿化带拖拽,劫得手机1部及手包1个,内有70多元、18K金耳钉1副。4月8日下午4时许,被告人杨某来到青岛大剧院附近伺机实施抢劫,晚7时许,一名女青年路经此处,被告人杨某从身后抱住女青年向路边草丛拖拽,后被告人杨某见女青年钱包内无财物,抢劫未果,逃离现场。接到报警后,崂山警方调取了周边监控录像后,迅速抓获了杨某。

   庭审中,被告人杨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表示自愿认罪。崂山区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方法多次抢劫他人财物,行为构成抢劫罪,应予惩处。被告人杨某犯抢劫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5000元。(记者 陈勇)

初审编辑:于潇潇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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