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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西新区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启用

来源:大众网   作者:王保明   2015-10-19 17:14:00

关键词: 青西新区;信用;平台

  大众网青岛10月19日讯记者 王保明 通讯员 张涛 孙宾伟)大众网记者近日从青西新区获悉,10月16日,青岛西海岸新区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线运行,构建起以信息公示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形成商事主体“宽进严管、社会共治”的新模式。这是新区在率先推行“先照后证”和“三证合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之后,实施的又一次重大改革举措,也是国内首个正式启用的县区级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据了解,该平台通过对企业登记注册系统、政府执法平台、许可证登记系统、社保等数据库的自动采集和平台成员单位各类业务信息的订单式采集,将数据汇总至大数据中心数据库进行运算分析。产生分析数据之后,该平台一方面将其反馈给各行政主管部门用于日常监管,另一方面反馈给政府用于决策,同时通过互联网查询,生成“信用查询报告”,在智慧城市建设、社会治理、金融信贷、行政审批、纳税管理、安全生产、司法维权等领域进行应用。
  该平台建成后,通过各成员单位的深化合作,形成以信用信息征集、公示、应用等制度为支撑的商事主体信用体系,成为新区贯彻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的有效抓手。该体系具有两个鲜明特点:一是“两纵一横”信息征集共享服务网络。“两纵”即利用青岛市工商局业务系统和青岛市政府电子政务系统这两大系统,实现了自动抓取企业登记注册、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社保等平台所需信息;“一横”即平台成员单位互联网客户端,用于分类录入或上传企业信息。二是信用风险类别智能化管理。平台依据信息录入的类别采用自动划分模式,实时进行自动分类和调整,将商事主体信用类别分为ABCD四类,建立跨部门信用联合奖惩,对违法失信主体实现管理约束,成为商事主体信用约束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2014年8月,国务院颁布《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旨在通过运用信息公示、社会监督等手段保障公平竞争,强化对企业的信用约束,保护交易相对人和债权人利益,维护市场秩序。随着该条例的实施,传统的服务和监管方式已经无法适应要求。今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要求在有限的时间和资源约束条件下,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政府服务和监管的有效性,提高经济社会运行效率。
  青岛西海岸新区自率先实行“先照后证”和“三证合一”改革以来,商事主体呈现“井喷式”增长。今年以来,新增企业7720户,增长20%;新增个体工商户26440户,增长152%,增长率居青岛市第一,为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面对新常态,青岛西海岸新区积极发挥先行先试优势,将商事主体信用建设列为新区十大领域改革之一。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安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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