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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谎称认识领导可帮忙办事 诈骗5次获刑1年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姜豪   2015-03-23 07:49:00

关键词: 毛某;苏烟;获刑;男子

  半岛都市报3月22日讯(记者 姜豪) 自称认识即墨市的机关领导,毛某以可以帮助找关系办事为由,承诺帮人处理醉酒驾驶、办理工商登记证或者调动工作等,前后5次骗取1.4万元。日前,经即墨法院一审判决,毛某犯诈骗罪获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家住即墨的毛某,为了“面子”,牟取不当利益,竟谎称自己认识即墨市机关领导,可以帮忙“办事”,以此为由骗取钱物。2013年9月份,陈某某因酒后驾驶被即墨市交警大队查获。毛某以可以为其找关系帮忙处理醉酒驾驶,将醉酒驾驶更改为酒后驾驶为由,先后多次骗取陈某某人民币3300元及苏烟、玉溪香烟各一条。之后,毛某以可疏通关系帮忙给王某办理汽车维修许可证、工商登记证为由,先后多次骗取王某人民币2620元及两条硬盒中华香烟。王某识破后,多次向毛某要求退还其给付的钱财,但毛某一直未予退还。

  2013年10月30日,王某某为调动工作找到毛某,毛某骗取王某某信任后,指使其到某超市购买两张购物卡。该两张购物卡价值共计人民币1500元。2013年11月份,张某某通过朋友结识了毛某。毛某承诺能帮忙疏通关系,安排他去即墨市某中队担任驾驶员,并伪造落款为即墨市公安局副局长“胡某某”签名的字条,骗取2000元,同时又索要了鉴定价值为665元的香烟。2013年12月份,毛某又承诺可以通过关系帮江某某消除交通违法记录,伪造落款为即墨市公安局副局长“石某某”签名的字条,骗取江某某人民币2000余元。

  就这样,2013年9月至12月间,毛某对外称自己认识即墨市公安局等政府机关领导,骗取被害人陈某某、王某等人的信任后,以帮忙找关系处理醉酒驾驶、办理工商登记证等证件、调动工作、处理交通违法为由,前后行骗5次,骗取人民币近1.4万元。2014年1月6日毛某被抓获归案。

  日前,即墨法院一审判决,毛某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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