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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1.5万家庭圆二胎梦 计划生育奖励预先告知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韦丽丽 郭玉华   2014-10-16 07:40:00

关键词: 计划生育奖励;计划生育服务;预先告知;出生医学证明

  半岛都市报10月15日讯(记者 韦丽丽 郭玉华) 2013年11月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决定,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今年5月30日,山东省的“单独二孩”政策落地,岛城也从这时开始,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10月14日,记者了解到,截至今年8月底,岛城已有1.5万对符合条件的夫妇办理了单独二孩生育证。

  家住市北区的刘女士有个弟弟,丈夫是独生子女,按照以前的政策,已经生育了一个孩子的她是不可以生二胎的。“单独两孩政策在去年年底通过,当时我们家人都特别高兴。”刘女士说,随后她发现自己意外怀孕了。当时山东省的政策没出,不过他们觉得既然国家有政策了,山东的政策也会很快出台,所以就决定生下这个孩子。如今,刘女士的小儿子已经两个月大。大儿子已经三岁,今年上了幼儿园,现在婆婆帮她带孩子。

  今年5月30日,山东省“单独两孩”政策在省人大常委会全票表决通过,该政策正式开始实施,山东省政策落地后,青岛也开始实施。据介绍,截至今年8月底,岛城已有1.5万对夫妇办理了单独二孩生育证,其中有部分是在新政刚开始的时候,即5月31日之后孩子就出生了,又临时补办的生育证,这样也是合法的。

  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规定:1.合法登记夫妻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时间,无需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2.在生育后3个月内应携带:(1)夫妻双方身份证;(2)夫妻双方户口簿或户籍证明;(3)结婚证;(4)一孩《出生医学证明》;(5)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进行登记的,还应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居住证》等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进行生育登记,享受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服务。生育登记实行首接负责制。

  随着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取消,把生育登记由生育前改为生育后,在更加便民利民的同时,也加大了相关部门对生育性质鉴别的难度,给本市符合政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群众在一孩生育前享受孕前、孕期和生育时的奖励优惠政策造成不便。

  由此,《生育一孩优惠政策告知单》应运而生。该告知单明确规定了使用范围,包括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享受生育保险服务;产筛检查报销或免费;其他应享受计划生育相关奖励优惠政策和生育服务。告知单仅限于符合生育一孩条件的育龄夫妇,在一孩生育登记前使用。一孩生育登记后,享受相关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和生育服务时,以省制定的《生育第一个子女登记表》作为有效凭证。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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