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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整治万余家无证小餐馆 6月底前使八成合格

来源:大众网   作者:李佳宁   2014-06-04 14:07:00

关键词: 青岛;整治;小餐馆;合格
  
   大众网青岛6月4日讯(见习记者 李佳宁)遍布青岛大街小巷的小吃店、小餐馆在增加就业岗位的同事,还给市民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大量存在着的无证餐馆、低端的硬件设施和不规范的管理水平给食品安全带来不少隐患。近日,青岛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小餐饮单位监管工作的意见》,力争六月底前使小餐饮单位整体持证率达到80%。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青岛共有无证小餐饮单位1万余家,以小型餐馆和小吃店居多。这些大量存在的小餐饮单位在方便群众生活、增加就业岗位的同时,因其硬件设施差、管理水平低,给食品安全带来了不少的风险和隐患。由于小餐饮经营者多为下岗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全部取缔将带来社会不稳定因素,也会给周边群众带来不便。
  为此,青岛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小餐饮单位监管工作的意见》,计划用两年的时间,解决小餐饮单位持证经营问题。整治的重点是符合餐饮服务“即时制作、即时消费”的基本特征,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或就餐座位在30座以下)、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馆(含农家乐)、小吃店、饮品店等小餐饮单位。
  截至今年6月底前,各区、市小餐饮单位整体持证率要达到80%,年底前要达到85%,2015年6月底要达到90%。到2015年年底,实现全市小餐饮单位“依法经营、布局合理、设施完备、制度完善、安全保障”的总体目标。对符合整治标准的给予发证,不符合的一律限期整改,并积极给予帮扶指导,整改未达要求的一律取缔。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青岛市餐饮业现状,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了小餐饮单位的五个标准:一是经营场所。小餐饮经营者应有经营场所有效产权证明,以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的,可以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住所使用证明办理注册登记。二是食品处理区面积。小餐饮单位食品处理区面积应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并能够满足食品安全的需要;一般不得小于8平方米,小吃店、单一品种餐馆不小于6恩平,小型饮品店不得小于4平方米。三是餐饮器具消毒。小餐饮单位应配备能正常运转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食品处理区至少设置1个用于食品原料的清洗水池,水产品清洗水池或设施应单独设置。四是食品贮藏,小餐饮单位应设有冷藏、冷冻柜。
  在整治过程中,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要求小餐饮单位监管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各区、市政府负总责,充分发挥青岛市136个镇食品药品监管所的作用,正确处理小餐饮单位整顿规范与创业就业、便民利民的关系。

初审编辑:赫洋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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