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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陆统筹管理海岸带 划一条红线保护(图)

来源:青岛晚报   作者:刘兰星   2014-05-26 17:03:00

关键词: 海岸带资源;开发时序;生态容量;保护利用;保护与利用

  无论是常年厮守大海的岛城市民,还是为大海慕名而来的外地游客,青岛美丽的海岸线总是人们心目中一道独特的风景。为保护与开发利用我市好海岸带资源,保障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近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海岸带设施管理的通知》,其中青岛自然岸线的保护也在管理之列。

  办法

  海陆统筹管理海岸带

  青岛规划局总工程师滕军红近日在网谈时曾表示,海岸带和海岛是我市不可或缺的独特资源,兼具海洋、旅游、国防等重要职能,随着海洋开发不断向广度、深度拓展,海岸带和海岛的战略地位日益突出,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空间、新方向,对我市海岸带和海岛生态环境和资源进行整体保护和适宜开发,是发展蓝色经济、实现蓝色跨越,构筑“山、海、城、岛”的城市空间格局,彰显陆海统筹、海上青岛城市特色的重大举措。

  此次我市出台的管理办法,明确了海岸带设施管理的范围,指利用海岸带资源,改变海岸带范围内陆地、滩涂、岛屿、水域以及其中蕴藏的各种自然资源自然属性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海岸带利用项目。全市纳入海岸带设施管理的范围包含近岸陆域和近岸海域两部分,总面积3291平方公里。其中,滨海第一条城市干路滨海公路至海岸线为近岸陆域,面积约1021平方公里;海岸线至主航道、第一航线、第四航线内边界为近岸海域,面积约2270平方公里。

  现状

  我市岸线占全省1/4

  根据《青岛市海岸带规划管理规定》,海岸线是指沿海岸黄海高程系2.2米等高线。

  海岸带,是指胶州湾及青岛市其他近岸海域和毗连的相关陆域、岛屿。其控制范围自海岸线量起:海域至10海里等距线;陆域未建成区一般至1公里等距线,胶州湾西岸和北岸以环胶州湾公路为界(包括盐场);陆域建成区一般以临海第一条城市主要道路为界,海泊河以北以铁路为界;特殊区域以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海岸带规划控制范围为准。海岸带资源是指海岸带范围内的陆地、滩涂、岛屿、水域以及其中蕴藏的各种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是指利用海岸带资源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海岸带利用项目。

  记者从市规划局了解到,我市海域面积约1.22万平方公里,海岸带全长899.7公里,共有海岛69个,海岛总面积约13.98平方公里,其中有居民海岛9个。

  市发改委的数据显示,青岛海岸线基本分为基岩岬角岸、稳定岸、淤积增长岸等3种基本类型。大陆岸线占山东省岸线的四分之一强。胶州湾内又有海西湾(包括小叉湾、薛家岛湾)、黄岛前湾、红岛湾、女姑口、沧口湾等49个海湾。

  管理

  用海项目要做“减法”

  随着近年来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各涉海行业的用海矛盾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海岸带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此次海岸带规范管理办法的出台,就是为了以最快速度查漏补缺,保护海洋资源。下一步我市将以“协调沿海经济带建设与海洋环境保护”为思路,强化全市区域统筹意识,严格用海项目审批力度,统一管理,统一建设,采用减法思路,避免用海项目有增无减。

  针对港口设施和工业设施建设,除严格审批新增项目外,我市将对局部岸段的港口与工业进行岸线优化,同时合理控制开发强度,严格论证基础设施建设,进行环境监控,杜绝各类污染,最大化地保护海域岸线生态环境。

  针对养殖设施的管理,必须兼顾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等多方面因素,对于已无法自然纳潮的废气养殖池,通过评估之后,可将其进一步开发为旅游或其他用途,对于水质已严重污染区域,我市将会逐步减少其养殖密度,加强水质监测。

  整个海岸带的管理,将会始终围绕“因地制宜,防控结合”的原则,将环境因素真正融于到经济因素中,提高水域利用率。最终做到“资源利用最优化”、“土地使用合理化”以及“企业效益最大化”。

  新闻延伸

  禁止侵占海岸带

  根据规定,海岸带设施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应以青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海域和海岸带保护利用规划为依据,从自然环境与自然资源现状出发,根据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统筹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禁止无序开发和非法使用滨海岸线,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或者破坏海岸带资源和海岸带设施。

  市规划部门负责全市海岸带设施的统一管理。区(市)规划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辖区内海岸带设施的监督管理。各区、市政府和功能区管委和海洋与渔业、发展改革、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水利、环保、旅游、交通、港航、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和政府授权,做好海岸带设施的管理与保护工作。

  下一步,我市还将提出建立全市统一的海岸带设施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海岸带管理办公室职能,加强对海岸带设施的组织领导,建立青岛市自然岸线管理制度,划定近海保护岸线等。

  将编制保护规划

  市规划局总工程师滕军红表示,下一步,市规划局将积极协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我市海岸带和海岛保护与开发建设管理。结合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和海岛规划、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青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等,加快《青岛市海岸带规划导则》的编制工作,并配合市发改委、市海洋渔业局编制完成《青岛市海域和海岸带保护利用规划》和《青岛市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并做好各项规划成果的整合和衔接工作,形成海域—海岛—海岸带三位一体的规划成果体系,按照“保护优先、陆岛联动、岛岛相连、特色发展”的原则,明确海岸带和海岛的保护与利用模式、目标原则、功能定位、开发指引、生态容量、综合交通、基础配套、开发时序等内容,打造海陆一体、陆岛联动的产业、交通、旅游、景观网络体系。

  同时,针对目前海岸带和海岛管理中存在的多头管理、职能不清等问题,依据 《青岛市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市发改委、国土、海洋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海岸带和海岛保护利用的相关政策法规,明确海岸带和海岛建设、管理、监督的责任主体,规范保护与利用的实施程序,使海岸带和海岛各项管理和开发工作具有依据性与可操作性。

  记者 刘兰星

初审编辑:赫洋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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