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

投稿信箱: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青岛新闻

青岛城镇医保再增3家医院 全市护理床位1100个

来源:大众网   作者:刘宇昕   2014-03-03 15:51:00

关键词: 青岛;城镇医保;护理床位

  大众网青岛3月3日讯(记者 刘宇昕)记者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获悉,近期我市城镇医保新增济慈脑血管病医院、佳家康中医医院和永新中医医院3家医疗专护服务机构。目前,承担我市长期医疗护理保险服务的医疗专护机构达到13个。各家医院分处多个区市,医疗康复护理服务,各具特色,床位总数1100余个。

  据了解,我市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规定,符合标准的参保患者在定点医院接受医疗专护发生的医疗护理费可报销90%。社保经办机构与医疗专护服务机构结算的日均费用标准为170元或200/人(二、三级医疗专护定点医院)。定点护理机构应根据患者病情合理提供医疗和护理,不得将费用标准包干到每个患者。参保人在享受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待遇期间,不重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门诊大病、普通门诊等相关待遇。据统计,自2011年我市实行医疗专护试点以来,已结算2737人次,统筹金支付3158.06万元。 

  相关政策明确,患者及家属可按规定入住专护医院或其他相关服务机构,享受我市长期医疗护理保险的“专护”、“家护”或“老护”待遇。居家接受医疗护理照料和入住社区定点机构接受长期护理的,其合规医疗护理费可报销96%。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基金支付不设起付线。据悉,目前,居家护理服务机构407个,社区长期护理机构42个。 

  市社保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说,符合以下几种情况,可以申请在有关医院接受医疗专护:

  1.因病情需长期保留胃管、气管套管、胆道外引流管、造瘘管、深静脉置换管等各种管道的;

  2.需要长期依靠呼吸机等医疗设备维持生命体征的;

  3.因各种原因导致昏迷,短期住院治疗不能好转的;

  4.患各种严重慢性病且全身瘫痪、偏瘫、截瘫并且生活不能自理的;

  5.其他术后仍需长期住院维持支持治疗的;

  6.经社保经办机构认定的其他符合享受医疗专护的情况。

  城镇医保相关服务机构信息可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qdhrss.gov.cn)查询。 

初审编辑:徐丽丽
责任编辑:刘宇昕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