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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禁收餐具费半月接举报51起 违规即查处

来源:大众网   作者:蒋甜   2014-01-14 10:02:00

关键词: 青岛;餐具费;违规;查处

  大众网青岛1月14日讯(记者 蒋甜) 《青岛市价格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施行,其中明确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在餐饮价格外收取房间费、空调费、餐位费、餐具使用(消毒)费等各类设施、设备的使用费用”,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近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今年以来,市物价局已接到群众相关举报51起,通过搜集网络舆情反映4起。为落实《条例》相关规定,全市两级物价部门正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餐饮服务业价格行为“双月”专项规范活动,通过价格政策提醒、市场巡查、查处群众举报等方式,督促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严格执行。
  截止到昨日,物价部门共检查餐饮服务经营单位110余家,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落实。从检查情况来看,绝大数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知晓《条例》相关规定,并按照规定进行了调整规范,个别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存在继续收取餐具使用费的违规情况。对崂山区某餐饮经营单位明显违反规定收取餐具(筷子)使用费的行为,物价部门进行了立案查处,正在履行行政处罚程序。该单位也成为《条例》施行以来第一家被立案查处的餐饮经营服务单位。通过检查落实,也发现部分餐饮经营者收取服务费等费用,虽然不在《条例》明令禁止收取的范围之内,但消费者认为同样应该禁止而向物价部门举报,对此,物价部门工作人员耐心向消费者作了政策解释。
  据悉,下一步,市区两级价格主管部门在大力宣传《青岛市价格条例》的同时,将继续加大查处力度,切实规范餐饮企业的价格行为,确保《条例》得到贯彻实施,对查出的违规行为,将通过媒体及时予以曝光。

初审编辑:赵永刚
责任编辑:徐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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