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

投稿信箱: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青岛新闻

青岛公积金提前还贷取消次数限制 方式更灵活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   2013-06-09 08:35:00

  半岛都市报6月8日讯(记者 王爱科) 公积金贷款买房,再传利好消息。8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取消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业务的次数限制,这意味着市民采用公积金贷款的还贷压力减轻,贷款利息支出减少。

  “从8号开始,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市民,如果想提前还款,不再受次数的限制。”8日下午,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政策的调整,意在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惠民利民作用,减轻公积金借款人的还贷压力,减少贷款利息支出。

  据悉,早在2007年,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规定公积金贷款的市民,可以办理提前部分还款业务。“但按照2007年的文件,提前部分还款业务没有具体的还款金额限制,但每次提前部分还款的本金额度必须为一万元的整数倍;借款人在贷款期内只能进行两次部分还款,第三次必须办理提前结清。”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而政策调整以后,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显得更为灵活。“借款人只需每月的还款额不低于最低还款额,就可以随意确定月还款数额,便于借款人的资金安排。”该负责人说,相比之下,商业贷款提前还款,其数额必须为1万元或5万元的倍数,而公积金贷款没有这个规定,只要大于“最低还款额”的还款,全部视为提前还款金额,而且次数不再有限制,可按月提前还款。

  据悉,符合办理提前部分还款条件的借款人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公积金贷款抵押借款合同,除每月扣款日、补扣日及会计记账日,即7、8、17、18、27、28日(遇节假日顺延)的时间外,可到发放贷款的管理处贷款柜台申请办理提前部分还款。提前部分还款业务目前只采用贷款期限不变,减少月供的方式,即:部分还款后,仍按原贷款期限、原利率标准执行,减少月还款额。

徐丽丽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