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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医疗专护省钱省心 住院20天花费仅千元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   2012-11-11 08: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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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岁的老人身患糖尿病、高血压,最近又突发脑中风,住院20多天就花了一万多元。后来转到一家三级医院进行医疗专护,有专门的护士负责照顾,这次住院一个月,1000元押金还没花完。在青岛,有很多失能老人受益于这样的医疗专护。记者11月10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本市自今年7月1日起实施长期医疗护理制度,截至目前已有6000余人办理该项服务。

  医疗专护既省钱又省心

  “有医疗专护之后真是方便多了。”最近一个月,为照顾生病母亲犯愁的杨女士,现在终于松了口气。杨女士的母亲今年65岁,20多年前就查出糖尿病和高血压,前段时间,又因突发脑中风住进医院,现在身体左边偏瘫,失去自理能力。

  杨女士的母亲在医院住了20多天,医生见她情况好转,就建议老人出院。“她出院回家后,我们得轮流请假照顾,后来听说青岛中西医结合医院有医疗专护,就过来看看。”杨女士说,自从办了医疗专护可省了不少钱,原来母亲住院20多天花了一万多元,住到这里后,交了1000元住院押金,现在过去一个月了,押金还没花完。

  “不光是省钱,还解决了我们的后顾之忧。”杨女士说,母亲出院后,吃喝拉撒睡全在床上,在家待的那几天,家里24小时离不开人,现在母亲住在这里,有护士照顾着,他们平时有时间过来看看就行了,不用整天在这儿盯着。“医生还经常给她量血压 、测血糖,比我们照顾得还要好”。

  家护、老护、专护任您选

  山东青岛中西医结合医院是三级医院中首家推行医疗专护的,该院医疗专护科主任尹笃钦称,他们从9月份开始接收病号,每位患者一个月也就花六七百元。

  今年7月1日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正式实施“医养康护”相结合的护理保险制度,截至目前全市已办理长期医疗护理6000余人,随着制度深入推开,将惠及4万多名失能人员。

  对于青岛实施的长期医疗护理制度,可以用“三护”来归纳,即家护、老护、专护。其中“家护”适合虽患病但病情进入稳定期的老人,如癌症患者,这些老人喜欢呆在家里治疗。八大湖街道巢湖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139家医疗机构,就承担这样的家庭病床任务。

  老护方式,更多是解决老人的临终关怀问题,这些老人的病已经很难治愈,孩子又不能整日守在身边,可以选择市南区老年爱心护理院等27家单位,从容地走完最后的日子。

  专护则适合经过治疗后、身体健康状况好转甚至康复的老人。市南区人民医院等9家医疗机构承担这样的任务。

  办理长期医护不再享大病医保

  参保人需办理长期医疗护理的,由家属携带病历材料、社保卡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向定点护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审核通过日期即为核准建床起始日期,有效期为一年。

  居家接受医疗护理或入住定点护理机构的参保人,发生符合规定的护理费 ,护理保险基金支付96%;在定点医院接受医疗专护的,护理保险基金支付90% ;不设起付线。期间,参保人不重复享受住院、门诊大病、普通门诊等,应由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关待遇。

  参保人因病或其他原因需暂停或结束居家医疗护理的,可随时办理撤床手续;如果在核准有效期内需再次进行居家医疗护理的,可直接到原护理治疗定点机构办理建床手续。

  参保人在治疗期间,定点护理机构应尽量使用三个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因病情确需使用范围外项目,须经参保人或其家属签字同意。期间,参保人因急诊在定点医院发生医疗费,急诊留观时间不足24小时,经定点护理机构同意,相关费用可纳入护理保险结算,超过24小时或不足24小时抢救无效死亡的,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结算。

  定点护理机构应在核准日期7日内为申请人建床,并在建床之日起3日内办理网上登记。投诉咨询电话 12333、85763090。 本报记者刘雪莲  韦丽丽
徐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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