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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房产证成供暖障碍 供热办称可用购房合同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   2012-10-17 09: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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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暖气都拆了,要是今年真不给供热,这个冬天可咋过?”10月16日,李沧区九水路99号楼下,工作人员正在为2、3单元安装暖气,而 1单元的居民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就因为我们这个单元有一户没有房产证,热企就不给我们安装暖气。”82岁的居民门老太太说。经过一番努力,在记者的协调下,相关热企表示,没有房产证不应该成为拒绝收费的理由,只要1单元居民申请供热户数达到60% ,且办理完缴费后,就可以安装暖气,实现供热。

  拆了土暖气才知不供热

  “我们楼的2单元和3单元都在安装暖气管道,唯独把1单元的这些老人给落下了。”16日上午,家住李沧区九水路99号1单元的张先生拨通本报“暖屋热线”,希望记者出面协调。

  放下电话后,记者立刻来到张先生住所,看到九水路99号楼下已撑起了一顶军绿色的大帐篷,旁边堆满了铁管子,几名工人正紧张有序地对这些管道进行切割。其中2单元和3单元的楼门敞开着,不时有工人扛着暖气管道进进出出,只有1单元楼门紧闭。

  “我们这个楼是上世纪90年代初建的,20多年来一直都没有集中供热。”家住1单元202户的张先生告诉记者,“今年9月初,听说要安装暖气管道,我们都格外高兴,终于不用再用土暖气了。”9月12日交上安装费后,还有几户居民把家里的土暖气拆了。“为了尽快给新暖气管道腾地方,我们连夜拆除了旧管道。”该单元402户的李女士告诉记者,此外还有三户居民也先后拆了土暖气。但是,工人来到这里后,就是不给我们1单元安装。张先生说,经过打听才知道,原来是因为1单元还不符合安装条件。

  无房产证成通暖气拦路虎

  “我们单元一共11户,其中有7户申请了用热。”张先生说,但是在交安装费时,热企以401户的业主没有房产证为由拒绝收费。

  “这样一来,申请用热户数就由原来的7户就成了6户,申请用热户数达不到单元总户数的60%了。”张先生说,后来热企又以不符合《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为由,拒绝为他们安装供暖设施。“这个楼上住的大都是老年人,年龄最大的82岁,最小的也将近60岁了,加上还有一些小孩。如果今年真不给供热,我们这些老年人真不知道该如何过这个冬天。”82岁的门老太太犯起了愁。

  “尽管没有房产证,但401户去交费时,出示了房屋买卖合同,这上面也同样有房屋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退一步讲,如果这个也不行,热企也可以来实际测绘一下啊。”张先生对热企直接拒绝收费表示不理解。“我们肯定热企收下401的安装费。”张先生表示,如果确实有困难,也请热企负责人考虑下他们的实际情况。“现在申请供热的分别是102、202、302、402、502和602,尽管达不到 60%的标准,但暖气管道不用拐弯,安装起来一点也不麻烦。”张先生说。

  ■记者帮办 双方没异议即可办理供热

  “今天上午,已经有居民向我们反映过相关情况了。”当天下午4时许,记者联系了负责该区域供热的泰能集团热电公司,相关负责人在经过反复了解情况后向记者表示,没有房产证不应该成为阻碍暖气管道入户的理由。

  “这个单元现在已经有6户居民交了安装费,只要另外一户也交上钱,我们就立刻安排工人对九水路99号1单元安装暖气管道。”该负责人表示,这一没有房产证的居民可以持购房合同到服务中心办理供热,双方会再对供热面积进行协商。而对于类似的情况,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只要房屋相关单据或购房合同上有建筑面积,就可以向供热企业申请供热。

  至于交费面积,根据青价格[2008]240文件规定,居民采暖用热计费面积原则上以《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权属档案载明的使用面积为依据,结合有关政策确定。对不能提供有效使用面积证明的,由供热单位与用户协商确定供热计费面积;协商不成的,由供热单位统一负责测量使用面积,费用由供热单位负担 。如果用户对供热单位测量的结果有异议,自己请有资质的部门测量,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

  文/图  记者 李保光  黄英帅

徐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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