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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煎饼果子拿到"上岗证" 市北为部分小餐饮登记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刘笑笑   2017-06-29 08:30:00

关键词: 煎饼果子 条例 三小 餐饮服务 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

  文/图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笑笑 报道

  半岛都市报6月28日讯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点,在给市民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少食品安全隐患,也一直是食品安全监管的“硬骨头”。近日,市北区老井食品店的老板井京东领到了市北区第一张《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标志着该区正式将小摊贩、小作坊、小餐饮这“三小”业态纳入正规管理。据了解,《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简称《条例》)6月1日正式实施,截至目前,市北区共办理小餐饮登记27户,小作坊登记2户。接下来,市北区食药局将对已经登记的小餐饮小作坊进行一对一帮扶规范。

  井京东在登州路上经营一家老井食品店,经营馅饼、煎饼果子、年糕等食品。近日,他向延安路食药所申请《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并领到了市北区第一张登记证。据了解,6月1日起,《条例》正式实施,意味着小摊贩、小作坊、小餐饮“三小”的监管将进入规范化、法治化、标准化的监管轨道,“三小”彻底告别“有名无分”的时代,成为食品经营领域的“正规军”。《条例》规定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实行登记制度,经营者提供登记表、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材料,申请新登记证,需要准备的资料可向所在辖区食药监管所咨询,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符合条件的,对小作坊、小餐饮15日内发放登记证。

  

  市北区老井食品店的老板井京东领到了市北区第一张《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

  市北区食药局餐饮科科长常博介绍,发证前,市北区食药局工作人员对辖区里小餐饮和食品小作坊的基本经营情况进行了初步摸底排查,截至今年6月1日,市北区小作坊11户,已经登记或备案6户;小餐饮185户,已经登记或备案89户;食品摊点55户,已经登记或备案0户。“截至6月28日,市北区已经为27户小餐饮、2户小作坊办理了登记。下一步,将对已经登记的小餐饮小作坊进行一对一帮扶规范。”常博说,市北区食药局将小作坊、小餐饮业户作为帮扶对象,从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票据留存、操作规范、场所清洁、食品质量等七个方面进行“一对一”规范。

  据了解,根据《条例》,未取得登记证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如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正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有关组织和个人明知食品小作坊未取得登记证,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由食药监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小资料 何为“三小”?

  ●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少、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条件和工艺流程简单,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经营者,但是不包括食用农产品初级加工者。

  ●小餐饮:是指经营场所面积不足50平方米,有固定门店,从业人员少,从事餐饮服务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等经营者。

  ●食品摊点:是指无固定门店,从事食品销售或者现场制售食品的经营者。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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