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中级法院原副院长刘青峰被查处
来源:新华网 作者:赵仁伟 刘宝森 2010-01-27 21: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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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山东频道1月27日电(记者 赵仁伟 刘宝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27日透露,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强化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共查办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职务犯罪151人,其中包括青岛市中级法院原副院长刘青峰。
在正在召开的山东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国家森在工作报告中说,青岛市中级法院原副院长刘青峰贪赃枉法,强迫调解,违规执行,先后索要和收受贿赂数百万元,给涉案单位和当事人造成巨额经济损失。省检察院依法查处了刘青峰的问题,清除了害群之马,维护了司法机关的形象。
国家森说,去年山东省检察机关围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问题,深入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看守所监管执法、监狱清理事故隐患等专项检查活动。加大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切实监督纠正不该立案乱立案,办关系案、人情案,粗暴搜查,刑讯逼供,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和枉法裁判等案件,努力维护司法公正。依法监督纠正违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等案件536件,监督撤销案件657件,决定不捕不诉10934人;对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2955件,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案件1469件,惩治牢头狱霸25人;提出刑事抗诉135件,法院已改判和发回重审42件;提出民事、行政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103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调解结案和采纳检察建议129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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