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带头截人县长参与抢尸
来源:半岛都市报 作者: 2010-10-13 14: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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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放拆迁引发三人自焚
9月10日上午,江西宜黄县凤岗镇发生一起因拆迁引发的自焚事件,钟家3人被烧成重伤。随后,3名伤者被紧急送往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抢救,9月18日凌晨,伤者叶忠诚因伤势严重抢救无效死亡,另两名伤者目前已转移到北京治疗。
9月16日清晨,钟家的钟如翠、钟如九姐妹欲上北京接受媒体采访,但在江西昌北机场遭到以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为首的多人拦截,两人最终未能登机,这一事件经微博直播后引起全国强烈反响。
9月17日晚,抚州市委对宜黄自焚事件8名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其中,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县长苏建国被立案调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宜黄县副县长李敏军被免职、立案调查。
9月18日凌晨,在叶忠诚去世后,以宜黄县长苏建国为首的数十人在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抢夺尸体,并打伤钟家人,随即,又有多名宜黄当地工作人员在南昌的街头当众将钟如九等五名家属强行带上一辆大巴后拉回宜黄。
蹊跷书记被立案仍在工作
自焚事件发生后,宜黄方面曾发布消息称,3名伤者并非自焚而系“点火误伤”,同时否认强拆,称当天是去“做思想工作”。系列事件引发不满。
直至9月18日,抚州市方面发布消息称,已于9月17日晚作出处理决定,由于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县长苏建国对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抚州市委决定分别对两人立案调查,同时免去直接带队拆迁的副县长李敏军、房管局局长李小煌、房管局副局长纪焕华、建设局局长范剑华等人职务,并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宜黄县交通局局长熊继勇立案调查,对宜黄县公安局副局长兼凤岗镇派出所所长黄健进行诫勉谈话,并要求其写出深刻书面检查。
这个处理决定虽然暂时平息了公众的愤怒,但细心者发现,就在抚州市委所称作出决定的9月17日晚,宜黄县长苏建国仍在带头抢尸体,而在之后抚州市又称,宜黄在拆迁过程中并无违法之处,此后到宜黄采访的记者还发现,邱建国仍在继续工作,令公众对抚州方面是否会“重拿轻放”表示怀疑。
钟如九——相信会有一个公道
对于邱建国被免职、苏建国被提名免职这一结果,钟家小妹钟如九对记者称,她在10月11日下午已经通过网络获知这一消息,但“心情也不好说”,只是相信江西方面会公平公正处理,还他们一个公道。
钟如九说,现在最紧要的还是尽快让在自焚中受伤的母亲和姐姐钟如琴通过治疗脱离危险好起来。她介绍说,母亲和姐姐在转至北京的医院后,目前已经经过两次植皮,但两人仍未脱离危险期。
在江西治疗期间,自焚的钟如琴一度有轻生的念头,并希望“安乐死”。
律师——遇突发情况应停拆
钟家的代理律师王令在获知处理的结果后在博客上发表观点认为,江西方面的处理决定,算是对逝者的告慰。
王令认为,征收拆迁立法应与国际接轨 ,在诉讼等救济期间,停止强制拆迁的执行,当出现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突发情况时,有关执行机关应当采取包括立即停止强制执行在内的必要措施,以避免更多的自焚与血案的发生。
■专家解释
免职并非撤职不是处分
在近日江西省委宣传部发布的消息中,只提到免去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的职务、提名免去县长苏建国的职务,分别由李智富、毛宗保担任的消息,并未提到对邱、苏二人如何处理。
“宜黄县委领导被免职与宜黄拆迁惨案相关,但从党纪和国法角度讲,这一免职不是党纪处分,也不是行政处分。”10月11日晚,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通过电话告诉记者。
“免职不同于撤职”,何兵说,在某些情况下,免职也适用于有过错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但相对于撤职而言,其过错程度要轻一些,或其行为性质还有待进一步查清核实,只是现在已不适于继续任职而先行免职。
但何兵认为,上述免职是一种“处理”措施。关于处分与处理的区别,何兵称:“作为处理措施的免职并不妨碍被免职者出任他职,而作为处分措施的撤职则意味着被撤职者在短期内不可能再任新职。”据《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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