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

投稿信箱: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武汉跨省追责外地公务车涉事车主主动汇50元罚款

来源:新华网   作者:   2012-11-27 16:19:00

第五媒体 第一时间 彩信发送 每天两期 移动用户发送短信QLWB10086轻松定制
每月资
费三元
    原标题:武汉跨省追责外地公务车涉事车主主动汇50元罚款 

    新华网武汉11月27日电(记者冯国栋)武汉市城管局跨省追责外地公务车“车窗抛物”有了最终结果。记者27日从武汉市城管局获悉,河南涉事车主虽被免去罚款,但还是主动向武汉市城管局汇款50元,为不文明“车窗抛物”行为“买单”。 

    这位涉事车主表示,作为公务人员,应当带头文明行车,维护城市环境。虽然武汉市城管局免去罚款,但他认为50元罚款应主动缴纳,“既能教育自己,又能警示他人。”作为回执,武汉市城管局将把处罚文书和罚款票据邮寄至这位河南车主所在的机关单位。 

    10月22日,一辆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某机关单位的公务车,在途经武汉市武昌区一处路段时,坐在后排的乘客随手向窗外扔烟头,被武汉市民抓拍,并举报至武汉市城管局。经甄别,武汉市城管局“车窗抛物”处理专班认定举报有效,并依照相关规定,于11月16日跨省发出《不文明行为告知函》。 

    11月21日,武汉市城管局收到车主所在单位回函,确认被举报的“豫G”牌号车辆属公务用车,“车窗抛物”确有其事,并表示歉意。武汉市城管局认为已达到警示和教育目的,决定免去对涉事车主的处罚。 

    武汉市城管局10月18日发布“车窗抛物”举报奖励制度,在社会上引发强烈反响。目前已有80多辆私家车、出租车以及公务车因不文明抛物受到处罚。

吴立州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