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歹徒"飞车"专抢独行女 民警设计将贼擒获

来源:半岛都市报   作者:刘鑫 徐玉森 滕召林   2010-03-20 15: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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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寻发财“捷径”,一名20余岁的黑龙江男子和另两名同龄“哥们”合伙,组成了一个三人“飞车团伙”,骑摩托车专门抢夺单独步行或骑电动自行车的女性,从2009年6月至今 9个多月的时间内,共疯狂驾车抢夺作案120余起。

  近日,胶南警方三个派出所和一个刑警队成立专案组,将“飞车团伙”一举抓获。3月19日,记者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李某、刘某和王某因涉嫌抢夺罪分别被胶南市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现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犯罪嫌疑人被刑拘

  ■结伙作案“同龄人”组成飞车团伙

  李某现年23岁,系黑龙江省五常市人,他于去年只身来到山东省,“游荡”在胶州市、胶南市、青岛开发区,期间,结识了当地的两位“同龄”男子,很快成为好“哥们”,为了寻找发财“捷径”,他们便商定一起实施抢夺捞大钱。

  为了抢夺后尽快逃离现场不被抓获 ,他们购买了一辆红色摩托车,今年2月底至3月初,李某、刘某和王某骑红色摩托车在胶南市城区连续对单独步行或骑电动自行车的女性进行抢夺。案发后,胶南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对此类案件进行了分析研判,并及时发布预警。通过被害人描述和调取“天罗”工程主要路段监控录像,初步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和作案手段,并根据警情研判,确定珠海路、铁山路、琅琊台路、人民路、永安路、向阳路等六条路段为防范重点路段。

  民警分析发现,这些案子大多发生在上下班时段,犯罪嫌疑人专抢独行女性,确定9时至13时、17时至20时为防范重点时段。

  ■设计擒获假装问路抓获两人

  在连续巡逻守候12天后,今年3月14日中午,李某和刘某驾驶一辆红色摩托车来到胶南市人民路寻找抢夺目标时,被正在带领民警巡逻的铁山路派出所副所长张鹏波发现。

  此时,张鹏波及时与北京路派出所、珠海路派出所巡逻民警取得联系,同时,为避免引起李某和刘某的怀疑,张鹏波果断停止跟踪,由北京路派出所派出便衣民警继续跟踪嫌疑目标,先后跟踪了十几个路口后,当李某、刘某行至胶南市人民路工商银行第一储蓄所门口寻找抢夺目标时,铁山路派出所、北京路派出所、珠海路派出所巡逻民警利用这一宝贵时机,由民警假扮行人问路靠近两人,迅速出击将两人抓获 ,并带回北京路派出所进行审查。

  ■连夜追逃漏网之鱼两天后被抓获

  李某和刘某被抓获后,胶南市公安局立即抽调铁山路派出所、北京路派出所、珠海路派出所、刑警一中队民警组成专案组,经专案组民警审查,李某和刘某起初对其犯罪行为百般抵赖,拒不交代犯罪事实,经过办案民警两天两夜的审查,两人才交代了他们飞车抢夺财物的犯罪事实。

  根据李某和刘某的供述,办案民警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王某的住处,事不宜迟,办案民警连夜组成抓捕小组,火速奔赴王某的住处,将王某抓获 。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在抢夺的过程中,三人渐渐地把抢劫当成了“职业”,想一直做着“飞车抢夺”发财的美梦,没有想到这么快被胶南市警方抓获 。

  ■交代案情9个月作案120多起

  经审查,该三人如实供述了自2009年6月至今以来9个多月的时间里,三人结伙在胶州市、胶南市、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采取单独或交叉搭伙的方式疯狂抢夺作案120余起,抢夺手机、金银首饰、数码相机、现金等物品一宗,涉案价值15万余元的犯罪事实,平均每个月作案10余起。

  3月19日,记者从胶南市公安局了解到,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刘某和王某因涉嫌抢夺罪分别被胶南市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 女士外出最好结伴行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因为女性体力弱,女性被抢后,往往不能也不会迅速还击和追赶,另外 ,她们警惕性差,防范意识不强 ,被害人多是单独行走。因此,综合以上的因素 ,他们选择以妇女为抢劫对象,专门抢夺单独步行或骑电动自行车的女性,主要集中在白天上下班时间进行作案。

  “女士外出最好结伴而行!”胶南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天气转热了,女性外出要格外注意身上财物,特别是单身行走的女子,走路不要太靠近机动车道,挎包放在不易让外侧车辆碰到的地方;不要在深夜到偏僻的路段散步,在夜间行走、骑自行车或电动车时要将包斜背,不要将包放在车篓里或单肩背,在行走过程中,尽量少打手机。

  一旦遇到飞车抢夺时,在保护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要注意留心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所驾驶或乘坐的交通工具及逃跑的方向等,以便向警方提供破案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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