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

投稿信箱:

当前位置:首页 > 崂山 > 记者调查

百万含毒节能灯回收成难题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张榕博   2009-07-28 16:53:00

第五媒体 第一时间 彩信发送 每天两期 移动用户发送短信QLWB10086轻松定制
每月资
费三元
灯管回收须百姓付费 回收率不足百分之一
 

  不少居民习惯把用坏的废旧节能灯管直接丢进垃圾箱里。
   8月1日,青岛市将向社会发放百万只节能灯,但淘汰下来的节能灯以及各类灯管的回收却成了难题。记者近日调查发现,由于节能灯管回收需要付费,回收单位缺少、市民回收意识不足等原因,废旧节能灯目前回收率不足百分之一。业内人士表示,含有汞等毒素的废旧节能灯如不能进行无害化处理,将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极大危害。
   废旧节能灯管居民大多丢弃
   “节能灯也要分类处理么?家里每次使完了,就直接扔到垃圾袋里了,有的还给孩子玩呢”,27日,在八大湖、 浮山后等多个社区,很多居民都在谈论如何领取即将发放的节能灯,但对于节能灯内含有水银可能污染水源等危害,以及废旧节能灯需要分类处理等知识却不太了解。
   “我们只知道节能灯省电,至于它有什么危害,社区和新闻里都没宣传过,收废品的也不收”,在采访中,浮山后六小区的居民王女士等人告诉记者,节能灯坏了就扔已经成为习惯,社区周围也曾见到丢弃、打碎的废灯管,居民们也没觉得不妥。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相关街道办。工作人员表示,每次节能灯发放活动,几乎小区里所有的住户都会来领取,但用旧的节能灯基本上都是居民自己处理。她表示,连街道办都不清楚废旧节能灯回收的事情。而记者询问了几位收购废品的小贩了解到,他们 从 不 回 收 废 旧 灯管,因为不赚钱。
  ■记者调查
  节能灯回收率不足百分之一
  “ 因为上交给回 收部门一个废旧节能灯,老百姓要交给我们一元钱,所以居民和小企业基本没有上交的”,对于目前青岛市废旧节能灯回收现状,记者采访了山东省内唯一的大型废物回收企业青岛新天地公司,该公司工程师高先生告诉记者,相关统计显示,山东省每年使用的白炽灯管达500万根以上,而新天地公司每年从社会上回收的废旧灯管仅为5万根,回收率不足百分之一。
   “由于节能灯管回收需要付费,社会上回收单位缺少、市民回收意识以及环保意识不强,导致应当分类处理的含毒废旧节能灯大部分没有做无害化处理。”据他介绍,目前主动上交废旧灯管的企业仅为岛城各家大企业和跨国公司,而居民和中小企业几乎没有上交的。
  
  ■专家观点
  丢弃废旧节能灯对环境危害极大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专家刘虹曾表示,一个节能灯灯管平均含有0.5毫克的汞(只有少数名牌产品可以做到0.25毫克左右),而1毫克的汞浸入地下就会造成大约360吨水的污染。
   对此,青岛新天地公司的高工程师表示,目前青岛发放百万节能灯行动公布了发放节能灯的方法和场所,但没有像北京等地区一样同时建立起废旧节能灯回收点,“一旦新一轮节能灯发放开始,势必又有一批老旧节能灯和白炽灯被随意丢弃,而不是统一接受无害化处理,含有汞等毒素的废旧节能灯将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极大危害。”因此他建议相关部门,在发放节能灯的同时,应统一回收废旧灯管,或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避免废旧灯管污染环境。
  他山之石
   据《北京晨报》报道:今年1月,北京市政协委员、民进北京市委副主委李焕喜曾向有关部门提交《关于尽快建立废弃节能灯管回收处理体系的建议》,呼吁政府部门尽快完善回收机制,并教育市民合理使用、放置节能灯,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李焕喜委员建议有关部门在推广高效节能光源的同时,应超前建立防范污染机制,探索建立适合首都特点的节能灯管回收和处理体系。具体建议:一、完善相关政策和法规,在鼓励生产和使用高效节能灯具的同时,明确生产者、销售商和使用者的回收责任,明确政府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责任。二、宣传和普及废弃节能灯管回收意识,全社会都应了解随意处置废弃节能灯管的危害,必须妥善回收和处理。三、调整推广使用高效照明产品的激励政策,把一定比例的推广使用补贴转化为回收和处理补贴。四、尽快建立废弃节能灯管回收和处理系统,科学设立回收网点,建立专门处理机构(或企业),保证废弃节能灯管有渠道、有措施地被分类回收和安全处理。
   北京市发改委对此回应说,政府将拿出一部分资金对废弃节能灯处理单位进行补贴。
   另据《经济日报》报道:美国环保标准最严厉的加利福尼亚州早就通过州议会立法,从2006年起禁止把废旧荧光灯泡当一般垃圾处理。曾在环保机构当过主席的尼尔·朗格曼先生建议联邦政府需及早通过全国性的法律,强制实施废旧荧光灯泡回收。节能灯推广与回收需同步,强制厂家为回收买单。
   (本报综合)
amy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