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胶州 > 胶州新闻

莒县男子持假证开车十年 被胶州警方查获

来源:大众网   作者:   2015-06-29 17:23:00

关键词: 假证;莒县;胶州警方;胶州交警

   

莒县男子持假证开车十年,被胶州警方查获。


    大众网青岛6月29日讯(记者 高玉清 通讯员 马迪)十年前,家住山东莒县的驾驶员赵某某,因驾驶证超期没年审被注销,为了能继续开车送货,就花钱办了一本假证。6月28日,赵某某因无证驾驶、伪造、变造驾驶证,被胶州交警查获。
  6月28日上午10时,胶州交警大队执勤七中队民警在217省道巡逻时,发现一辆鲁L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拉着一车货物由西向东缓慢行驶,当该车驾驶人发现前方有交警巡逻警车,该车驾驶人立即将车停靠在路边,躲避交警检查。民警怀疑该车有问题,立即上前对其进行检查。
  “检查时,要求他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驾驶员有些不情愿。”执法民警说,巡逻民警接过证件后对行驶证做了检查,没有发现问题,但是驾驶证却引起了民警的怀疑,经仔细辨认后认为驾驶证有伪造嫌疑。
  为进一步查清事实,民警依法扣机动车,并将其带至中队进行询问查证。经查,驾驶人名叫赵某某,山东省莒县人,系鲁L牌重型半挂牵引车车主。通过网上信息查询证实,赵某某的B2证已于2005年被注销,在事实面前,赵某某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违法事实。
  赵某某交代,自己在前几年忙于跑运输,由于工作忙,一直未年审,所以驾驶证被注销了。当发现自己驾驶证被注销后,为了不影响开车挣钱,便找人办了一本假证继续开车。十年来,冒着侥幸心理,无证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蒙混过关,躲避交警检查,一直没有被交警查到。谁知刚到胶州,就被执勤民警查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因赵某某无证驾驶、伪造、变造驾驶证,被处以罚款4000元,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
  交警提醒驾驶员,如果驾驶证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要尽快前往车管所进行审验,否则驾驶证一旦被注销,驾驶员开车上路就会被视为无证驾驶机动车。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安玉生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