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

投稿信箱:

当前位置:首页 > 黄岛 > 黄岛人才

三成大学生试用期变白用期

来源:百度新闻   作者:   2009-07-24 13:21:00

第五媒体 第一时间 彩信发送 每天两期 移动用户发送短信QLWB10086轻松定制
每月资
费三元

   “半年被"试用"了三次,不签合同、不买保险、不发全薪……什么福利都没有。”广东某职业学院应届生齐同学初入职场,却连连遭遇不良企业,试用期成为“白用期”。 他告诉记者,周围多数同学有过相似经历,甚至有室友求职心切,险入传销组织。

    记者连日走访全市各人力资源市场,发现严峻的就业形势下,至少三成揾工大学生因求职心切,忍受过用人单位的各种“剥削”,而“试用合格即签劳动合同”也成为不少招聘企业在非常时期的不成文规定。对此,广州市劳动监察部门提醒求职者,试用期也要与企业订立合同,警惕不良企业以“试用”为名“白用”劳动力。

   “合同是维权的护身符。”劳动保障部门提醒揾工者,若用人单位不愿在试用期内签合同,打工者须留个心眼,保存工服、工牌等证明自己在用人单位工作过的证据,一旦发生纠纷,也可依照事实劳动关系来维权。

    此外,劳保部门有关专家表示,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明确是否录用,“用”的应签合同,商定试用期长短。所以,是否录用不应以试用期来确定,此举并不合法。对于在试用期间不签合同、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的,属故意拖延不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对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劳动者的损失。

梁晓芳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