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

投稿信箱: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报道 > 青岛两会 > 新闻头条

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一年审回1.4亿元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   2011-02-25 08:57:00

第五媒体 第一时间 彩信发送 每天两期 移动用户发送短信QLWB10086轻松定制
每月资
费三元
    昨日下午,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邹川宁在工作报告中说,一年来全市法院忠实履行法律职责,细化审判管理,提高办案质量,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市法院共收案112573件,审结111390件,实现了收结案的良性循环,为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服务经济 为职工追回劳动报酬950万元

    邹川宁在报告中说,2010年市法院妥善审理企业破产改制、股权转让案件120件,帮助40多家企业走出了困境,促进了我市产业结构的调整。设立金融案件合议庭,建立企业非法撤资逃逸案件应急审理机制,妥善审理借款、房地产、保险等上市纠纷39143件,维护了金融安全和市场秩序。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审理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案件354件,同比增长24%。全面推进涉外商事审判精品战略,探索建立证据调查令、预约开庭等机制,妥善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73件,同比增长39%。

    围绕和谐家庭关系的构建,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涉老婚姻家庭案件调理中心”等,妥善调处离婚、抚养、继承等婚姻家庭案件12721件,调撤率达71%。着眼于职工权益的维护,审结各类劳动争议案件4301件,为下岗职工、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950万元。

    打击刑事犯罪 挽回经济损失1.4亿元

    市中院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6989件,判处犯罪9535人。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扰乱社会治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犯罪,审结故意杀人、绑架、贩毒等案件2283件,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588人。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黑社会性质、寻衅滋事315件。加大职务犯罪打击力度,审结原济南市槐荫区区委书记朱玉臣等贪污贿赂案件150件,判处190人。依法惩处破坏经济秩序犯罪,审结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案件230件,为国家、集体、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4亿元。

    落实严宽相济的刑事政策,减少社会对抗,对罪行较轻、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3301名罪犯依法适用了缓刑。完善青少年犯罪案件审判机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落实人格调查、心理干预等制度,判处青少年犯罪449人,适用非监禁刑217人。

    加大执行力度 处罚2800多名“老赖”

    去年,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24430件,实现债权51亿元,其中执结100万以上的大案400多件。

    市中院探索建立限制高消费令制度,向510起案件的616名被执行人下达限制高消费令,73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实现债权4000多万元。与公安、银行、海关等建立执行威慑联动机制,在媒体上发布执行公告1600多次,对2800多名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法人依法采取罚款、拘留措施。

    某银行与某电器公司、某钢铁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标的额达2个多亿,被执法人均为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执行中,市中院没有采取查封冻结银行账号等直接影响生产经营的执行方式,而是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的股权,既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对被执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又充分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利益。

    严查违法违纪 84%执行局干警轮岗

    邹川宁在报告中说,去年市中院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体制,加大重点岗位轮岗力度,对市中院执行局84%的干警进行了轮岗,进一步扩大回避制度的适用范围,规定凡是法官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的,法官不得审理该亲属及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案件,有47起案件的办案法官进行了回避。

    在查处违法违纪方面,受理信访举报案件226件。通过受理线索,对6名干警进行了书面函询,对13名干警诫勉谈话,给予7名干警通报批评、停职检查和调离审判执行岗位等处理。去年,各区市法院对8起违纪案件自查自纠,对8名干警追究责任。

    典型案件一

    莱西市600户瓜农购买了青岛某公司的假种子,一千多亩瓜田绝产,该公司人去楼空。法院立案后,在免除诉讼费的同时,追加东北某公司为被执行人,多次派干警查找财产线索。经过艰苦工作,最终将赔偿款发放到瓜农手中。

    典型案件二

    韩国人李载完非法传销涉案金额1700万元,涉及受害人近千人。市中院依法判处李载完有期徒刑7年,并妥善完成了赔偿款的发放工作。

蓝燕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